第二章 这才叫穿越-《异界之天才附魔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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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翔大人,您觉得今天的鱼子酱怎么样?”格雷德在一旁毕恭毕敬的伺候着。
格雷德是那个小绿人的名字,他是地精——一个极富商业天赋的种族,而格雷德则是花都乃至在罗兰王国都称得上比较成功的商人。
李翔喝了一口矮人黑麦酒,舒坦的打了个饱嗝,说道:“不错,不错!明天可以继续给我上这个菜。”
自从格雷德把李翔当做希诺人请回来,已经过去半个月了。这段时间里,格雷德每天好吃好喝的供养着李翔,生怕他有一点不如意的。
整天锦衣玉食的日子,不由得让李翔感叹:有钱人的日子就是好啊,这糜烂的日子,这特么才叫穿越。
想想自己在富x康过的穷逼日子,啤酒只能喝雪花,偶尔买瓶嘉士伯就跟过年一样。对比一下现在,李翔真有点乐不思蜀了。
对于“希诺人”这个称呼,李翔自然十分好奇,但是又不能直接问格雷德,不然就露馅了。
李翔曾经悄悄问过服侍他的仆人加兹克:“你们为什么叫我希诺人?”
加兹克狐疑的打量了李翔一眼,看得李翔心里发毛。
李翔赶紧解释:“在我们那里,我们都自称龙的传人。我初来乍到花都,不太清楚你们这里的情况。”
关于这一点,李翔绝对可以对天起誓,他说的是百分之两百的实话。
听到李翔的解释,加兹克立刻投来崇敬的眼神,说道:“怪不得,怪不得!原来您的民族与龙族有莫大的渊源,怪不得一个个都身怀异术。”
就这样,李翔连蒙带骗,从加兹克嘴里套出了许多有用的信息。
罗兰王国是七曜大陆三大人类王国之一。至于希诺人则是传说中的民族,早在七曜大陆的民族尚未开化之时,希诺人就已经拥有相当发达的文明。据说,七曜大陆能有今天,全倚仗希诺人为这里带来了文明的火种,就连大陆的通用语都是希诺人留下来的。希诺人每个人都拥有相当奇异的神术,举手投足间便可沧海桑田云云。
这些话在李翔听来,怎么都像是中国老道出来祸祸老外了。
弄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李翔有点犯难了。格雷德这天天好吃好喝的供着自己,肯定是图点什么,万一到时候真让他来个点石成金之类的玩意,那李翔就抓瞎了。
不过好在格雷德不知道李翔这边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忌惮于希诺人的名头,暂时也不敢对李翔提出什么过分要求,李翔也就干脆得过且过,混过一天是一天。
今天下午天气不错,酒足饭饱之后,李翔又一次出门闲逛。老是待在格雷德公馆里,他真怕自己露马脚,所以李翔总是以无聊为借口在花都城中四处游荡。他是希诺贵宾,格雷德自然不敢说什么。
李翔不知道另外那两个王国什么样子,也无从对比。仅以眼前所见来说的话,花都作为罗兰的国都,当之无愧。引自城外的落银河在城中环绕,光洁的石板路连通城市的大街小巷。河畔典雅大方的建筑鳞次栉比,井然有序,两个字——繁华。
这座城市之中,主要居民是人类,但是也居住着像地精这样的异族,不过这里的人们对于异族人的态度还是相对比较友好的。
格雷德请到了一位希诺贵宾的消息早就传遍了大街小巷,现在花都城中几乎没有人不认识李翔,特征太明显了——全城只有他一人是黑发黑眼。每当李翔出现在大街上的时候,总会引来无数充满好奇和敬畏的目光。希诺人的名头实在太大了,忌惮于那些关于希诺人的传说,人们只敢远远的观瞧李翔,这倒也让李翔落得个安然自在。
“暗月马戏团来了!”
李翔正在贸易区溜达,看看有什么新奇玩意,忽然听到有人兴奋的叫喊起来。这小半个月,李翔差不多都把花都逛遍了,还是头一次听到这个什么马戏团的名号,不禁好奇起来。跟随着人流涌动的方向,李翔很容易就找到了马戏团的所在——花都战神竞技场。
李翔不禁感叹:好家伙,这马戏团有两下子,居然租用战神竞技场作为演出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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