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前辈的成全,傲气-《重生超级富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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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说你个败家娘们儿就不能长点心啊,即便你不像我一样非得要那复姓纳兰的阉人身败名裂和他不共戴天,但是你也不想嫁给他吧,能不能别一副懒散的到了**后的无力懒散样子……”

    吴佳璇艰难咽下去那一口白开水,继续以清冷的“呵呵”表达不屑。

    天地良心,前世杨曌真是特敬畏这笑声,觉得特有范儿,逼格特高的那种。对吴佳璇也带着点仰视的小崇拜。毕竟如果说两人之间隔着一道天堑,那这道天堑就是一辈子横亘在那。

    可是此时这货以一种奔四的沧桑心灵再和吴姑娘交谈,那优越俯视感简直爆棚。

    丫的不就是一个小屁孩吗,杨蜀黍不带你吃棒棒糖看金鱼就够照顾你了。高冷给谁看啊

    然后杨曌抽风嘚瑟的开心,吴佳璇那头则是拧着眉头,小脸抽的和痛经一样。

    自从和杨曌在皇陵公园见过之后,吴佳璇就觉得这人除了骨子里那份他自己都未必发现的闷骚和贱不曾改变外,简直就变了个人。

    毕竟在以前,特么借这货一万个胆他也不敢用这种教育三孙子的语气和自己说话啊

    (东北方言,【训三孙子】一词带有地域文化内蕴,请对于民俗文化有兴趣的读者自行百度)

    吴佳璇此刻都有些腹诽那个她也颇为佩服的欧阳峥嵘,不会这货是老人的私生三孙子吧。

    吴佳璇放下杯子,抻了个懒腰,拿过一个红黑色头绳,随意扎了一个马尾。眉目低低垂下,很安宁的样子,语气清淡

    “朕,此生只会被模仿,绝不可能被超越,除了那几个一骑绝尘,让我无力的大妖孽,华夏众生十几亿,十年后再看,能有几个望得到朕的背影。

    你那么点小人情,与我言终究是可有可无的,还是给自己攒下当老婆本,争取早日娶个漂亮娘们儿吧。等关系很熟了,把欧阳峥嵘和我引荐一下就是,我也乐的方便。我和他这层面的交易,不是你一孩子能参和的”

    声音微冷,态度微硬,有些小女孩任性的恼羞。直接撂了电话。

    吴佳璇突然发觉自己态度过于凉薄,别人不说,和杨曌这个难得算得上朋友的人一起时,一贯是注意着自己的分寸,不肯用这煌煌社会阶层的森严来击碎他。

    即便杨曌大一时候和她说一月稿费有2000多,她也只是乐意笑笑,不去说一个省级顶级酒吧里的普通牌子酒都约等于其十倍左右。而是很慈悲的放任这只算不上癞蛤蟆的青蛙坐井观天自得其乐。

    可是听着杨曌今天那句句都不算客气的话,突然就失态了。但是也并不想去安慰解释。而是挺有那么几分不恶意但是挺恶趣味的猜测杨曌是如何的失落。。

    可是半分钟后,一直握在手里未曾放下的手机震动,是杨曌发来的一条短信

    欧阳峥嵘只有寥寥五十人以内知道的私人电话,以及一句

    “你这孩子,永远都这么傲气。”

    不过是电子体的整齐字体,却就是透着一种温和无奈的语气。

    吴佳璇俯身哼哼唧唧的把脑袋埋到布熊里面。翘起双腿,特孩子气的摆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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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天前,第三次开始看《将夜》说实话,因为有烽火在,所以猫腻实在不会是网文界我最喜欢的那个作者。可是我从来都觉得《将夜》是网文界最特别的书,没有之一。

    即便是知道那些几年前就烂熟的情节,可是看到陈皮皮去吃蟹黄粥,看到二师兄会喂鱼的大白鹅……总该是觉得特干净的一种美好。

    ―我从来觉得猫腻的小说,就是那种五香瓜子,一个再怎么刁钻胃口的人都能捧着一大堆吃光。

    《朝小树!朝小树!》喜欢这个名字,喜欢这个!喜欢这个标题,喜欢《将夜》,喜欢猫腻,其实一直觉得猫腻的气场和纵横特别合适。

    择天记确实被太多人诟病,但是自从猫腻写到唐三十六在树上,厨房,角落藏剑,希望后辈找到这个情节,我就原谅他了。

    就是喜欢猫腻这种撒种子的感觉,就如同唐小棠说她会是未来书院大师姐。

    让人觉得是很长很温柔的故事。永远想到就报以期待和向往。家长里短。

    嗯……因为猫腻不是纵横的人,所以怎么赞美都觉得没被置疑抱大腿的心理负担。

    感谢《将夜》,感谢《间客》,感谢《择天记》,感谢一点文青们共有的小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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