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 水晶酒杯-《史上第一天运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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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额,如果您乐意说的,我自然很想知道。”郝晨自然也是彬彬有礼的回应他。

    “哈哈,那可是个很长的故事啊。”

    “洗耳恭听。”

    霍克清了清嗓子,几口喝掉手里的啤酒,饶有趣味的看了一眼郝晨,站起身,煞有介事的好像要演讲是的,开了口。

    故事的年代不远不近,二十世纪初期,那时候世界各国都在极力展工业文明,也在开拓本国领土之外,专属自己的殖民地,掠夺资源和人力。

    那时霍克的外公,也是个刚刚二十出头的年轻人,作为家中的独子,父亲刚刚过世不久,年轻的他,不仅仅要担负起家族里百十来年的典当生意,每天忙忙碌碌,从早到晚,有时还要出远门。

    事情就生在某一次,一个原本只收不卖的老主顾身上。

    这人是当年燕都有名的旧货爱好者,别人专爱古董杂玩,他却喜欢那些沾染了生活气息的,被人以各种名目当掉的物件,好一些的金银丝软,差一些的铜镜宝剑,必须要人用过,而不是被供着的大小宝贝。

    只要遇上看对眼的,他都不吝钱财,一律搬回家,是当时有名的“燕都破烂王”,说他破烂不是因为他家里没古董文玩这些别人眼里价值连城的东西,而是他家的宝贝压根就不是古董文玩。

    他最宝贝的,是对从霍克外公的当铺里,一只挑出来的外国葡萄酒杯,水晶质地半透明,杯身一半全透,一半雕着菱形花纹,杯座方圆,雕出一蹲伏的鹰身人面,收翅,昂,它头顶着杯身,双爪抓握着一个卷轴样物品落在杯座之上。

    外公说,这杯子仅此一只,是个不认得的老太太说是家里遭了难,也没剩什么东西就拿来当点钱救急,正巧,那天这“燕都破烂王”也在场,看着杯子有趣就花了几十两银子,让当铺赚了个过手钱,就拿回家了。

    可谁能想到,事儿就出在这个杯子身上。

    大约过了个把月,有一天,这破烂王突然叫了不少工人马车,把家里屯的各种破烂都往车上上搬,整整折腾了一天,一个巷子都是他运货的马车,搞得大家以为,他这是要搬家挪地方了,可谁能想,第二天一早,马车就堵在了霍克外公家当铺的门口。

    破烂王说什么,都要把这所有东西都当掉,而且必须当,不送不卖,就是当。

    那年头,任谁家也拿不出这么多钱,别说钱,就算是仓库也放不下这么多东西,霍克的外公自然也是想拒绝了事,可谁想得到,这破烂王海赖在街上不走了,哭着喊着完全不顾及自己的形象,甚至到最后直接不要钱,只求霍克的外公收下一巷子的东西。

    “躲事?”郝晨听得也挺玄乎,但霍克煞有介事的讲着,又不像是编出来的。

    “差不多吧。”霍克笑了笑继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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