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四章 结案-《大唐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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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气归生气,张宝儿的问话程清泉也不得不回答,他一本正经道:“我叫程清泉,靠给别人出主意混口饭吃!”

    张宝儿点头道:“你是丢失银票的事主,你把丢失银票的经过照实说来,本县令自将你这案子审理明白。”

    程清泉道:“昨晚,东庄的崔员外六十大寿。我去庆寿,那里热闹,不知不觉就盘桓到今天凌晨才回城,我宿酒未醒,在城门口丢失了银票,被这个乡下小子拾了。他交还我的银票,还差四十两,所以争吵起来。”

    吴大插嘴说:“他是一派胡言,县令大人不要信他的。”

    “先让他把话说完!”张宝儿对吴大摆摆手,又问程清泉:“你丢失的银票一共有几张,多少票额?”

    “四张二十两的银票,一张十二两,一张五两,还有一张是三两。一共是一百两。”

    张宝儿转过头,叫文书将程清泉交代的笔录让程清泉签名画押。

    接着张宝儿又让吴大讲述拾取银票的经过。

    吴大道:“今天早晨,天还没有大亮,我在城门口拾到一团纸,后来,展开一看,是银票。一共是六十两。两张二十两的,一张十二两,一张五两,还有一张三两。我兑了三两的银票,买了米,割了肉回家。我阿娘却硬要我把这钱还给失主。她说,这么大的一笔钱,谁丢了,就要了谁的命,花这样的钱,就像在谋财害命。我想,她说的话有道理,就把钱还了。想不到,他竟然诬陷我吞下了他四十两银子,县令大人,您要为我主持公道呀!”

    张宝儿叫过文书,让吴大在交代的笔录上签名画押。

    这时,去向吴大母亲询问的捕快已经回来,他在张宝儿耳边如此这般,汇报了一番。

    张宝儿最后结案道:“刚才,我已经派人去问过吴大的母亲,她说的话和吴大说的话基本相同,你们说的话都是实话。程清泉说的话也应该是实话,因为,自己丢失的东西,自己最清楚。你们双方都说的实话,银票票面虽然相同,这只是巧合,关键是银票的张数不同,吴大拾到了五张,而程清泉丟失的是七张。吴大捡到的银票是团作一团的,不可能被风吹去了两张,也不可能有人捡到了银票只抽了两张,又把它丢在路上。所以,结论只有一个:吴大捡到的银票不是程清泉丢失的银票,是无主的银票。无主的银票应该收缴国库。但是,本官注意到,吴大的母亲,自己生活非常贫寒,但是,在巨额财物面前,不为所动,想到的是他人的痛苦和不幸。这样的母亲是个大贤大德,大慈大爱的人。理应受到官府的嘉奖。本县令决定,将这些银票全部奖励给她。至于程清泉,你的银票还没有找到。我们官府一定协同你寻找,一旦找到,我们会通知你来领取的。案子就这样了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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