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月亮真美啊,听说上面住着辉夜姬,锋哥,月球上是什么样的?” 听着千花在耳边呢喃,林锋眼中划过一抹惭愧,如今他事业、爱情双丰收,却没法带着爱人去月球上看看。 他也十分无奈,毕竟自己不是无敌的,明枪易躲暗箭难防,有些事,他也需要注意。 不过,林锋沉吟一下道:“我不会告诉你月球是什么样子,用不了多久我们会一起登月,你自己去看吧!” “真的吗?”千花美眸一亮。 “当然真的,我什么时候骗过人。”林锋抚摸着千花的脸颊。 千花俏脸一红,独享幸福。 而当林锋与千花享受着为数不多的温馨时,外界早已经炸了锅,全球媒体都在对最近发生的两件大事进行全方位报道。 《腾讯新闻》率先发文:“‘科技教父号’太空飞船登月,在月球建立基地并开展研究工作,这一系列事件是人类文明自产生以来最伟大的创举,这历史的一刻必将载入史册。 而林锋收取的‘月光税’,我们企鹅公司予以充分支持,天下没有免费午餐,也没有免费的月光,既然林锋靠着自己实力开拓月球,自然一切都要按照林锋的规矩办,归属问题终究要解决。” 在印渡见不到月亮以后,本来沉默的华国媒体,转而大肆赞扬林锋,说林锋做的好,做的妙,做的呱呱叫。如果以“人类的共同财富”的名义,来分割月球的所属,那样的行为与强盗无异。 《新界线头条网》宣扬称:“历史上第一次私人登月计划取得圆满成功,标志着人类将掀开波澜壮阔的‘星际时代’,与人类会使用火一样,是历史的进步。 同时,新界线官网也公布了‘月光税’的收费标准,按人头计算,每个人需要缴纳10元人民币每年,具体统计人数按照国家当年普查标准来计算。” 头条网不仅贴出了收费标准,并报道称:岛国是第一个缴纳“月光税”的国家,走的是国家财政,并非是个人缴纳,不过都是一样的。 在华国媒体充分肯定“月光税”的同时,仍旧有一些消息滞后的小国在驳斥、批评林锋。 《朝国媒体报》,另类的报道:“早在1967年10月10日就实行了《外层空间条约》,该条约规定了各国探索和利用包括月球和其它天体在内外层空间活动的原则条约,其核心内容是:外层空间不属于任何国家的管辖范围,各国可以自由进入,外层空间的天体(月球等)不得成为任何国家的占有对象,如今林锋公开违背条约,联合国该予以制裁……”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