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这些作证的目击者提供完供词就可以离开了。 高中生、上了年纪的职员、老大爷和其他几个证人也都做完了笔录6续离开警察署。 大家好像还沉浸在刚才那惊心动魄的电车惊魂和站台搏斗之中,彼此议论着今天这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场面。 两个涉案嫌疑人已经单独受过审了,人证物证俱在,两个人倒也供认不讳,只是死活要告打他们的年轻人故意伤害。 故意伤害? 故意伤害的就是你们这种渣男! 警察当然不能这样直接说出来,但是心里却都是这样想的。 人家一个人单枪匹马临危不惧出手相救,何况你们俩窝囊废还拿着利刃凶器,你们也好意思告人家故意伤害! 嗯,伤害得轻! 单只随身携带管制刀具这一项就足以给你俩定罪判刑! 还耍流氓?还打架滋事?还威胁公民人身安全! 这种渣滓啊,都关进城郊的监狱才好呢! 呸! 另一个房间,林达也把事情的经过描述完,记录好地址联系方式,被告知没事了,可以离开了。 站起身的那一刻,他看见对面那个中年警察笑着朝他挤了一下眼,同时双手握拳翘起大拇指做出称赞的手势。 警察署的问询室都有录音系统。 林达也稍一点头作为回礼,出了门走到警察署办公室大厅。 这时旁边的一间问询室“吱呀”一声也打开了,受害者的姑娘挎着包从里面走出来,看样子也完事儿了。 她的目光与林达也的目光相遇了。 你是……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