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4章 :逼格业务(一)-《极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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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过几天,李丽按照胡爱妮名片上的联系方式找到了她,体检合格后,她成了“送子观音”网站的“志愿者”,很快,一位姓林的台岛老板选中了李丽。

    林老板四十岁左右,而他的妻子才二十多岁,身材曼妙,貌美如花,这位年轻的林太太一怕生孩子疼痛,二怕生育后身材变形失去魅力,这才找人代孕的。

    看了李丽的资料,林老板夫妇又亲自见了李丽一面,对她各方面的条件非常满意,于是,林老板和胡爱妮、胡爱妮和李丽分别背对背签了一份有关代-孕事宜的合同。

    胡爱妮和李丽签的合同规定:林老板夫妇的受-精卵自植入李丽的子-宫并成功着床之日起,胡爱妮便负责李丽孕产-期的一应保健及生产费用,同时也给李丽每月六百元的工资,且确保李现每天的伙食费不低于三十元;李丽生下孩子后,不论男女,胡爱妮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将十万元代-孕费一次性付给李丽。如果李丽在怀-孕期间非自身原因导致孩子流-产或者夭折,胡爱妮则付给李丽五千元补偿金。

    而林老板跟胡爱妮订立的合同则是:在确认林老板夫妇的受-精卵植入李丽的子-宫并成功着床后,林老板将在三日内付给胡爱妮六万元订金;李丽如果顺利生下他们的孩子,不管男女,林老板应在二十四小时内付给胡爱妮总额四十五万元的代-孕费;如果李丽在怀孕期间非自身原因导致孩子流-产或者夭折,林老板所付的订金不再退还,但也不再付给其他任何费用。

    这样,如果李丽为林老板夫妇代-孕成功,除去她的代-孕费、工资、伙食费以及在不出意外的情况下付出的正常接生、住院费用,胡爱妮的网站将获利达三十三万。这三十三万中,胡爱妮拿百分之二十,其余的归叶知秋。不过,所有“代-孕母亲”的房租费用,则由叶知秋负担,但那只是一个很小的数字。

    一年后,李丽成功地生下了一个孩子。

    按照规定,李丽应给孩子喂养一周的母乳。在她给孩子喂养母乳的期间,林老板夫妇与孩子做了亲子鉴定。在拿到孩子确系自己的骨肉的鉴定报告后,林老板当即将余款打进了胡爱妮的帐户。

    当林太太从李丽怀里抱走了孩子时,不仅非常真诚地说了感谢的话,还额外塞给李丽一千元。虽然孩子跟李丽没有半点儿血缘关系,但是,就那样看着孩子抱走,她的心还是紧揪了好一阵子。

    当李丽把一万块钱一匝的十匝现金摆到桌子上时,阵学军惊得半天合不上嘴。

    随后,李丽带着丈夫来到附近的一家银行,当看到存折上打印着的那个巨大数额时,李丽终于体会到了成功的喜悦,陈学军的脸上也洋溢着笑意。

    当天下午,他们就动身往家里赶。

    但是,当一年未回家的李丽终于见到了自己日思夜想的一双儿女时,洋洋对她似乎陌生了,李丽的心里隐隐作痛。

    晚上,任凭李丽使出一个女人的百般温柔,也没能让分别一年的陈学军有久别胜新婚的欢愉。

    李丽怀疑地说:“陈学军,你是怎么了?是不是我不在家,你跟别的女人搞上了?”

    陈学军急了,说:“你胡说什么呀?我是那样的人吗?我有那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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