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飞火只得有些失落的在莫凌泉走后不久,接着就跟着走出了巷子。』』 笔趣阁WwΔW.』biqUwU.Cc 他已经看不到莫凌泉去了哪里,心想追上去多半也是无用的,只有让莫凌泉自求多福了。 虽然这么做有些不厚道,但是别人的事,他哪能管的那么多。 “还是先去找小马吧,那家伙要是听了我去见过红尘的消息,恐怕要痛哭流涕呢!”飞火可以想象那个“爱好女”的小马夫人,会是怎样一种神情。 江都客栈离醉红楼并不是很远,也是跟醉红楼在一条轴线之上,飞火很容易就找到了。 不过他差点忘记了另外一种麻烦,就是他已经变成了江都城的名人了。 见了红尘的人都是在醉红楼前榜上有名的,而飞火这夺得头筹的,自然一时之间就会传遍大半个江都城。 但是平常之人也就罢了,又不是什么朝廷要犯,没有画像的情况下,没见过真人,当然不知道具体是哪个。 全因他这外貌特征太过明显,独眼,银,再加上已经有人见过他,自然是引的这城中老少都为之侧目。 这种侧目倒不是羡慕,而更多的是打量,只是看起来不怎么友好罢了。 “还好,只是多看了我一眼,应该没什么问题吧?”飞火这样想着,不过看起来成为江都城的名人,似乎不是那么差的事情,从这一点上来看,搞不好还是一件好事。 可是他想多了。 不过引爆这一切的,是一个刚才在争夺见红尘权力的公子喊出来的: “就是他,他就是飞火,一个大胆的外来人,见过红尘姑娘了!” 那一声喊声,好比试在平静的湖面扔出来一颗大石头,原本将信将疑看着飞火的人,终于确定了这个少年人,是有幸可以见到红尘的人。 不过可惜的是,江都之人,似乎都认为红尘是本地的隗宝,本地人尚没有机会见到,那外来之人居然敢抢夺先机? 在本地的会被认为是英雄,然而要是一个外来人,就会被当做公敌。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