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后山 三-《都市天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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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记忆中,前世在自己离家出走离开L市直到被那个中年人收为徒弟,这之间的六年里,这个女人出现的次数最多。
她叫李萌。
……
最初的时候,林凡知道她的名字叫做李蒙,许多年后才知道,李萌这个名字是她的家里人给取的,而她本人觉得这个名字太过娘里娘气,所以到了部队之后自己改名字叫做李蒙。
第一次见到李蒙,是林凡刚出L市的时候,偶然间碰到了李蒙他们那个特种大队外出执行任务,当时之所以李蒙能够让林凡记忆最深,是有着很大的原因的。
一帮歹徒持枪抢劫了一家酒吧,并且再走的时候连打死两人之后一把火烧了酒吧,酒吧打碎的那些带着酒精的酒沾火即燃,几乎在短短的几分钟里,整个酒吧彻底被火焰吞没。
然而据逃出来的那些客人说,酒吧老板的女儿还在二楼的包厢里没有逃出来,一个不到十二岁的小姑娘,孤身处在这么大的火焰当中,别说自救逃生了,恐怕很容易被吓着不敢动弹。
在那种情况下,没有人敢走进火焰当中去救人,因为这样的事情往往是吃力不讨好的,人如果救出来了,皆大欢喜,而且别人会认为这是你应该做的事情,而如果你救不出来的话,那么死者的家属就会很简单的认为人是被你害死的,是你没有救援及时所以才导致人家死去。
这样的事情,在很多地区消防事件当中,频频生。
“走吧,这样的事最好还是不要插手的好,我就有个朋友是在消防大队的,有一次冲进去救人没成功,死者的家属愣是坑了他六万多。”
“我们接到的任务是追击,而不是救人和扑灭大火,走吧。”
当时李蒙的特种大队接到的任务只是追击那几个歹徒,而没有扑灭酒吧火焰或者救人等等的任务,根据上面下达的这些命令来看,李蒙等人完全可以直接去追击那几个歹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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