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三十四章 大都会-《归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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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公务用车都是德系,这俩家伙倒好,开了个敞篷跑车,倒是有个后排座,却拥挤的很,王欣然勉强坐下,吴中元不喜欢局促,干脆踩着座椅坐上了后机盖,王欣然拽了两把没拽动,便由得他了。
这地方真的很繁华,商铺林立,霓虹闪耀,与内地的简体字不同,这里的招牌大多是繁体字,而且什么什么记比较多。
晚上九点在内陆二三线城市,商铺都该收拾关门了,但是在这里却都开着门儿,繁华的地方夜生活丰富,很多人的作息时间都是昼夜颠倒的。
在这里大排档随处可见,老虎头和杀马特来这里已经有段时间了,对这里很是熟悉,带着二人来到了一处较为有名的大排档,这地方比帝都的长安街夜市还要长,五花八门,什么都有。
吴中元不太了解情况,二人询问他们吃什么,他随口说了句叉烧饭,其实叉烧饭是什么他都不知道,只是在电影里看人家经常喊来份叉烧饭。
老虎头没给吴中元点叉烧饭,经老虎头一说,吴中元才知道叉烧饭是贫困人家吃的,就是几块肉和一些米饭,二人好不容易来一趟,总部有经费,得吃有特点的,烧鹅,虾饺,烤鸽子,石斑鱼,在这里海鲜比较多,大龙虾也来一只,其实这里的人之所以寿命比较长,跟吃海鲜有很大关系,海鲜富含蛋白质,但脂肪含量却不高,是很好的食物,唯一的缺点就是贵。
吴中元很能吃,王欣然也不是那种矫情的女人,这里的饭菜质量很好,但是量不大,二人边吃边点,与此同时听老虎头和杀马特讲说当地的风土人情。
这里堪称寸土寸金,稍微少点的地方就得五十万一平,与这里比起来,北上广深的房价堪称良心,生活在这里的上班族和劳苦大众早已经放弃了买房的念头,绝大多数一辈子都在租房子住,能够买个四五十平的小房子就算是很牛的了。
吴中元很不理解这些人的想法,古人云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这里虽然繁华,跟生活在底层的人却没什么关系,在这种环境中生活,人很难有归属感和拥有感,与其挤在这里,倒不如去人少的地方,生活节奏没这么快,压力也没这么大。
吴中元很喜欢吃烧鹅,在北方很少见到烧鹅,而且北方的烤鸭和烧鸡都是咸的,但这里的烧鹅蘸料是甜的,很有特点,吃完一份,又要了一份,吃的差不多了,便站起身看人家烧鹅师傅现场制作。
见吴中元一直盯着人家看,王欣然便起身走了过来,“你想干什么?”
“什么?”吴中元不解。
“你不会想送个厨子回去吧?”王欣然不无担忧。
“不不不,”吴中元连连摆手,“我就是看他怎么做的,都吃的差不多了吧,该走了。”
老虎头想埋单,吴中元抢着把账结了。
“我送你们去酒店。”老虎头说道。
“不去酒店。”吴中元摇头。
老虎头不解,歪头看他。
“送我去那家拍卖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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