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她就是我未婚妻?-《女总裁的特殊男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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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傍晚的那场大雨,让青鸟市的空气更清新了。』笔趣『Δ阁Ww W.』biqUwU.Cc
青鸟市天河集团总部大楼,总裁办公室内,叶倾铃正在看一本《华夏十大未解之谜》。
今天是星期一,又是下午一点半多了,要是搁在往常,叶倾铃早就去工作了,才不会这样清闲。
今天特殊。
没办法,感冒了,实在不愿意动弹。
早上一上班,叶倾铃就告诉秘书,说自己昨天周日傍晚去爬山来着,没想到天会下雨,结果她淋雨感冒了,不在状态,转告姚副总他们几个,先替她主持公司的日常工作。
其实叶倾铃的感冒,也不是太严重。
主要是气的。
她活这么大了,还真没遇到昨天傍晚那样的臭男人!
就因为帮她救了宝宝,不但索要救援费,还把她按在河水里淹了个半死!
想到那混浊的河水了里,肯定有死老鼠死蟑螂啥的,而且自己貌似也喝了一口——叶倾铃就想吐,大吐特吐。
在这种状态下,怎么可能还有精神干活?
“混蛋,我一定不会放过你的,绝不会!所以,你万万不要让我找到你,要不然我会让你死的很有节奏感。”
咬牙切齿的了会恨后,叶倾铃接连深呼吸几口气,才强迫自己镇定了下来,从桌角随手拿起了一本书。
她希望,书中那一排排的文字,能给她减轻郁闷的烦恼。
直接翻到了这本书排名第九的未解之谜,看了小半段后,叶倾铃才慢慢静下心来。
传说,在边北省那片连绵起伏的群山中,藏着一口古井,直上直下的深不可测。
山里有一口古井没什么奇怪的,奇怪的是每隔23年的秋分这一天,都会有三个人跳进去,再也不会上来。
这三个人可不是普通人,是23年来江湖上最出色的盗贼。
上千年来始终如此,23年一次轮回,每次秋分这一天都会有三个盗贼跳井,所以那口古井又被称为盗墓。
盗贼的坟墓。
谁也不知道盗墓的具体位置在哪儿,为什么每隔23年就会有三个盗贼跑哪儿自杀,但这个传说却一直在当地流传,至今已经一千多年。
岁月如梭,眨眼间又是23年过去,今年的秋分即将到来,还会有三个盗贼去那边跳井自杀吗……
看到这儿后,叶倾铃合上了杂志,不以为然的笑了笑,晃了晃搁在桌子上的双脚,刚端起茶杯,房门被敲响了。
听到敲门声响后,叶倾铃忙把双脚从桌子上拿了下来,双手放在笔记本电脑键盘上,做出一副正在工作的样子,而后才淡淡的说:“进来。”
房门开了,客服前台的小隋走进来,垂低声说道:“叶总,外面有人要见您,小赵秘书外出不在,打您电话打不通。”
叶倾铃看向桌角的座机,才现刚才把双脚搁在桌子上时,不小心把话筒趟了下来,随手把话筒放上去:“哦,是谁要见我?”
小隋回答:“一个叫秦昭的年轻人。”
“秦昭?他是哪个公司的?”
叶倾铃黛眉微微皱起想了想,记忆中对这个名字没啥印象。
小隋犹豫了一下,才小心翼翼的说:“他不是哪家公司的,倒像是来自乡下。”
“乡下来的?呵。”
叶倾铃眉头一下疏散开来,带有一丝不屑时,忽然想起这个名字貌似很耳熟。
她那个未婚夫,好像就叫这名字来者。
不过,叶倾铃也知道,她那个从没见过一面的未婚夫,这些年一直在国外鬼混,没听说回来。
嗯,这个叫秦昭的,肯定不是他,而是个同名的。
想到自己那个从没见过面的未婚夫后,叶倾铃就有些不自在:天河集团是你家的好不好?结果却让我来这儿当牛做马的给你打理。幸好公婆对我还不错,全权放手给我。
当然了,尤其是想到自己给秦某人扛活,其实就是给自己干之后,叶倾铃心中的怨气,就更没多少了。
芳龄23岁的叶总,别看长相俊美,眼眸清澈的好像人畜无害,但眉宇间却带着让人不敢轻易接近的冷傲,要不然小隋在她面前也不会那样局促。
所以在她沉吟时,小隋没有敢打搅她。
说起来也是,叶倾铃那是什么身份呀,别说是乡下人了,就是一般公司的老板,想见她一面也很难:女孩子,哪有爱抛头露面,随便是个人就想见的?
本能的,叶倾铃正要抬手说让那个叫秦昭的走人时,却又转念一想,让小隋带他上来:反正今天算是给自己放假了,那就见见他也行。
总裁集团的一楼大厅,一些在外用餐的员工6续走了进来。
大家进来后看向客服前台,都会愣一下:那儿怎么站着个叫花子?
这是个年轻人,乱糟糟的长头垂下来几乎把双眼遮住,穿着一身冒着汗渍的迷彩服,大热天的脚下穿着一双脏兮兮的大兵鞋。
谁不知道天河集团,是青鸟市民企的龙头企业,来往皆白领啊?
这样一个人出现在大厅内,就像一群仙鹤中忽然钻进来个鸡那样,和周围环境格格不入,要多别扭,就有多别扭。
自凡是看到他的人,无论男女老少,第一反应就是皱眉。
秦昭却一副悠然自得的样子,反倒用挑剔的目光审视着每一个走进来的都市女郎:“吆,这娘们长的倒也一般,不过身材不错啊,前出后翘的,尤其是屁股更是惹人心醉,这要是……”
客服前台后面值班的小妹看他不顺眼,小声嘀咕道:“都混成这样了,还好意思看女人。”
她说话的声音很低,秦昭却听到了,抬手拢了下垂下来的乱,咧嘴露出了一口白牙:“小妹,你说啥呢?”
客服小妹没想到秦昭耳朵这样灵,脸儿一红不好意思再说什么了。
笑容一收,秦昭严肃的说:“这位小妹,我得更正一下你的世界观。是,我是混得很惨,但这并不妨碍我也有欣赏美的权力。其实我距离你最近,按说我该欣赏你才对,可你这没育好的小身板,实在让男人失望。我建议啊,你以后多吃点木瓜啥的,那样对你有莫大的好处。”
“你、你……”
哪个女孩子愿意听这样的话啊,客服小妹红扑扑的小脸登时变青,正要怒时,小隋从电梯内走了出来:“秦昭,你跟我来一下!”
“欧克!”
秦昭抬手做了个ok的手势,向那边走去时还没有忘记给小妹建议:“哦,对了,我有祛除鼻头雀斑的灵药,你要不要——不要算了,至于用这么凶巴巴的眼神看着我?怪吓人的。”
抢在客服小妹下意识要去抓花瓶摔过来之前,秦昭赶紧跑到了电梯内,问小隋:“那个啥,你们唐总要见我了?”
电梯门一合上,小隋马上就嗅到了一股子馊味,刚要抬手捂鼻子时,却又放了下来,盯着自己脚尖说:“是的。”
小隋是个善良的孩子,刚才放下捂鼻子的手,就是怕伤了秦昭的自尊,自然不会告诉他,叶总其实不想见他的,主要是闲着没事干。
小隋这个下意识的动作,让秦昭对她生出了好感,也灭了要调戏她的心思。
叶倾铃的总裁办公室,是在大楼的第十一层。
办公室的门半敞着,从外面就能看到低着头的叶倾铃,小隋敲了敲房门,轻声说:“叶总,秦昭钱=先生来了。”
“嗯,让他进来。”
叶倾铃双手放在桌子上,目光淡然的看向了走进来的秦昭,只看了一眼眉头就皱了起来,指着他说:“stop,stop!”
如果秦先生没有打扮成一副叫花子样,脸上满是污痕,叶倾铃绝对能一眼认得出:这个叫秦昭的家伙,不正是昨晚差点淹死她、还又抢走她美玉的混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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