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挨了一下的小混混立马晕了过去,摔倒在地上。 承欢下手很重,那人脑袋被敲破了,见了血。 再看团长,已经扑掉了另一个人手中的匕,咬住了那人的手臂。 那个人看同伴吃了亏,想要跑,被团长死死地咬住,不能脱身,两条手臂血迹斑斑,痛的几乎要晕厥过去。 承欢从卧室拿来手机,打11o报警。 半个小时后,警察到了,到现场取证。 承欢和团长也被带到了公安局录口供。 被咬伤的胖子一口咬定是承欢养的宠物犬伤人,他们才会拿出匕自卫,承欢还用电棍敲晕了他的朋友。 没有人证,楼道里也没有监控,承欢和胖子各执一词。 带队的张警官看向承欢,“有养狗证吗?” 承欢摇头。 “非法眷养宠物!”张警官看了一眼承欢,顺手拿起承欢的“防狼棍”看了一眼,“jing用电棍哪里来的?”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