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购剑-《剑与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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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比于一些同样以技艺闻名但脾气古怪难以打交道的“真正”大师,他们更像是追求公平交易的商人。

    平易得多,更接地气。

    当然,他们也不是没有一些“怪癖”。譬如说,拒绝接受“招安”。

    以他们的能耐,自然轻易地就能收获一大堆上位者的青睐,来自各方的邀请,一直就未曾断绝过。而作为新月城的领主,坐拥近水楼台之利,大公爵更是不可能免。只是任凭邀请者开出如何高福利高自主性高自由度的各种条件,两人从来无视,坚决地选择继续呆在自己的小作坊里。

    旁观者都不理解为何会有这种坚决的存在,而这种坚决径直导向了一个屡败屡试,屡试屡败的局面,一来二去,所有邀请者都死心了。所幸这两位爷不大会拒绝条件合适的求购者(除非有不可抗力的因素),有心人依然能够购得想要的精良武器,因而后头也没有什么狗皮倒灶的撕逼情节生。

    渐渐地,作为一种另类的贤者的存在,他们和许多有过接触的上位者成了关系良好的朋友,像是大公爵,像是弗兰克,而不仅是在广大的刀头舔血的冒险者中受欢迎。

    说起来,这个表现得有点奇特的组合,其本身就是一个奇特。“古板迟钝”的矮人和“敏感偏执”的精灵能够成为伙伴或许并不稀奇,但能在长达3o年(更可能是更长)的时间内融洽相处通力合作,那简直是不可思议。

    要知道,这俩种族的关系并不融洽。

    (实际上,精灵和其他的所有种族关系都不融洽。在他们眼中,其他种族大致可以划分为没那么嫌弃、嫌弃和极度嫌弃几类。精灵认为人类不够细腻,半身人不够沉稳,侏儒太平凡,矮人则毫无幽默感。他们对半精灵带着些许怜悯,对半兽人则完全不信任。嗯,只有精灵是合格的......换言之,这是个已经将装逼融入血脉的种族,日日装,时时装,装得以为自己是龙傲天了。)

    但事实就是这样确实地生着。

    叶孤云和弗兰克很快便到达了这间特别的铁匠铺。

    一进门,弗兰克便轻车熟路地找着了正忙碌中的德罗坦。

    “嘿!伙计!又有生意砸到你头上了!”

    “噢!弗兰克,是你!”德罗坦惊醒过来,不以为意地拨开了弗兰克突然拍在他的肩上的手,“麻烦下次用个更有新意的打招呼方式,好吗?”

    “反正你也不会有特别的反应,”弗兰克笑道,“你就是块石头。”

    “感谢你变着花样称赞我的镇定!然而我不会给你打折的。”

    “市侩。”

    “好吧,别扯了,什么生意?”

    “喏。”弗兰克指了指正在陈列架前打量着各种现货武器的叶孤云,“那位英雄想买一把称手的长剑。”

    “那可是个最简单却又最让人头痛的要求。”

    “谁说不是呢?”

    那一头,叶孤云还在无言扫视着。只几眼,便看到了想要看到的东西。

    到底是两个世界,这里的剑,形制和自己熟悉的有着显而易见的区别,但这不重要。从剑身上的繁复华美的暗纹以及反射出的寒芒来看,这里的锻造技术是不用担心的。

    摸一摸,敲一敲,提一提。

    唔......锋利,坚固,略重,但太“硬”了点,里面都不知道掺了多少种自己从没见过的矿物。叶孤云毫不怀疑这些都是精良的杀人利器,但到底还是不合自己的口味。

    不称手。

    “萨菲厄斯~!”弗兰克打招呼了,叶孤云于是走了过去。

    “这位是德罗坦,新月城最出色的的两个铁匠,之一!”

    叶孤云认真地打量了下被介绍者:这是一个典型的矮人。身量不高,勉强及肩(以正常人类的标准),但身材粗、状、宽、厚,看起来就觉得很稳当的样子。肤色较暗,当然,现在则布满汗珠。老相,看不出年龄,毛浓密,留着一大把棕色偏红的标志性的大胡子。大胡子被梳理编织地很是整齐,然而头却显得有些散乱。

    “哧!没有之一!挥锤子的永远都是我。”德罗坦嚷道。

    “但大部分的杰作都是艾维斯设计的。”弗兰克挑逗道。

    “那只是客人们更喜欢他的那套风格而已!嘿!真不知道弧线、曲面和花纹对于武器来说到底有什么意义,难道他们不知道,这些东西并不会带来更大的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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