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3章:又见官商勾结-《重生明末当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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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年卖折粮,可是他们的重要灰色收入。
然而济民粮行拿着皇帝圣谕来收购折粮,却是直接让他们失去了截留的可能。更让这些官员想抓狂的是,济民粮行竟然还现场监督田赋征收,所用的秤具,全是济民粮行的公平秤。他们原本那部分秤头也没得吃了。
不愿意?
自然是一万个不愿的,然而这些地方官敢阻止么?只要他们阻止济民粮行的行为,锦衣卫或东厂很快就会找上门来。
此时的济民粮行可是皇家资本,可是锦衣卫和东厂重点保驾护航的目标。
曹金玉之前在粮食生意上尽管做得不是太大,但是经验却是极为丰富的。这些州县的折粮收上来,马上开始以各种方式进行处理。
路途较近的,或者路途远却有水运之利的,全部运往北直隶,卖给朝廷作为军粮等等,以满足官方订单。
不方便运输的,则囤积起来。等待粮价上涨的时候转手卖给其他商人,或者用来酿造烧酒,然后销往各地。
明代酒水商业贩卖是很发达的,同时也消耗了很多粮食。但是在交通不发达的时代,有些地方富余的粮食运出去确实不划算,酿成酒水后进行贩卖,确实是比较合适的选择。但是大量的酒水消耗,确实是造成粮食紧缺的罪魁祸首之一。
清代则颁布了禁酒令,禁止酒水长途贩运。以至于老百姓买不到酒,只能自己酿酒,于是乎后来的中国,几乎全国各地的农村都有酿酒的习惯。而明代并不是这样的,明代很多农村地区并不酿酒,农民酗酒的现象没有清代那么严重。而到了清代,华北平原的农民家里基本上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有的就是烧酒、烧鸡。
明清两代酒水制度各有优劣,并不能说哪一种制度更好。只是清代禁酒令,并没有成功遏制酒水酿造对粮食的消耗。
明代则是酒水商品化程度比较高,长途贩运酒水极为平常。
济民粮行一番收购下来,仅在北方就收购了六百万石折粮,而成本仅只有三百余万两白银。
这些粮食在未加工的时候,一石价格正常情况下是1两银子。而加工好,并进行零售的时候,价格则是1.5两白银(前文数据有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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