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好吧,我同意你的看法。”菲斯特被说服了,但他拍了拍身后的钢剑:“可惜武器不趁手,如果是要杀魔变生物,钢剑就不太好用了,还是银制武器有效得多。老斯考特前几天帮一位子爵团长做了一把银制洛门式短剑,还没有送过去,早知道我就应该把它带出来,顺便帮子爵阁下先开开锋。” 所谓银质武器,其实并非纯银打造,因为白银虽然对许多魔变生物有着独特的克制效果,但作为武器而言,其硬度不够这一点实在是个无法改变的硬伤。在经过无数铸造师、炼金师的通力合作和长期试验之后,终于确定了几种银制合金的配比。 这些配方全面包含“纯钢银合金”、“铬钢银合金”、“钨钢银合金”、“钛钢银合金”等。从翎级上来讲,覆盖面已经足够广泛。毕竟钢制以下的铁质武器本身就是低级武器,谁也不会用这种档次的武器去与白银融合,然后拿去与魔变生物作战;而比钛钢银合金更高层次的“龙鳞钨钢”级,因为龙鳞本身已经有了克制魔变生物的特殊属性,也用不上白银合金了。 菲斯特提到的这把古洛门式银制短剑,样式仿造古洛门帝国的重步兵将军剑,剑身较宽而不甚长,其实并不适合用于单兵器作战。因为在古洛门时代,洛门步兵习惯于一手持剑、一手持盾,并且十分擅长用左手的盾做出撞击、反击甚至以盾的边缘削斩等战术动作,所以古洛门剑的大多数招式更偏向于“刺”而非“斩”。 找斯考特老头打造这把剑的子爵阁下有一面家传的护手盾,这把剑就是用来配合那面护手盾而用的。 而对于菲斯特来说,就算拿到那把剑其实也未必“顺手”,因为他虽然也会同时使用剑盾,不过作为魔战士,他其实比较喜欢用更长一些的单手剑而不持盾,这样左手才可以保持随时施放魔法的状态——毕竟他现在的火系魔法修为要过剑术修为。 更何况他现在的身份只是个战俘,除了随身的一个储物戒指里头放了些日常用品之外,基本是一穷二白,也找不到能配合那把古洛门式步兵将军剑使用的护手盾——现在马臀上挂着的护手盾就不要提了,其在菲斯特眼里完全就是个笑话,这种低级士兵的手盾,主材料甚至是木头,根本经不住多强的攻击。 不过这个观点多少有些贵族化,帝国军的装备水平事实上并不差,就说这面菲斯特看不上眼的步兵盾,其实并不是什么低级步兵手盾,而是百夫长手盾。其主材料虽然是木制,但外面有一层紧致的蒙皮,采用经过了至少六道工序的上等牛皮制成,然后还在其上打下数十枚铜钉,正式名称是镶钉皮盾,价值基本上与一个百夫长一年的薪金差不多,实在不算便宜货了。只不过菲斯特出身贵族世家,纵然后来家道中落,眼光却仍然过于挑剔,这才对这种手盾瞧不上眼罢了。 莉莉安娜笑了笑却没说话,轻轻一夹马腹,当先走了。菲斯特挑了挑眉角,随后跟上。 又走了一个多小时,前方地形逐渐变成起伏的丘陵,奥特河由南往北流经两山之间。这下总算看见了一片森林。森林的位置在奥特河以东,山势比河西要高出一筹,树木也颇为茂密,前几天的大雪让森林迄今覆盖在皑皑白雪之下,厚厚的积雪并未随着昨天的放晴而融化多少。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