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章 飘扬的蓝斗篷(一)-《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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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里有着全套的家具,电只是照明用的,没有电器,也没有插座。』『笔Δ 趣阁WwΔW. biqUwU.Cc
屋子的内部结构很简单,开门是一个较大的客厅,对面的墙上有三扇门,左边的通往卧室,右边的通向厨房和饭厅,中间是狭窄的浴卫,每个房间有一盏吊灯,卧室的床旁另有一盏落地灯,灯旁放着把折叠躺椅,应该是晚上看书时用的。
书柜也在卧室里,比衣柜要小得多,里面放着各式各样的小说,衣柜里放着几套纯棉睡衣,都比较宽大,反正这东西就在家里穿,大一点也无所谓。
房屋、家具都是新的,唯独灯泡看起来有些年代了,应该是从废墟里找出来的,以目前盘古大6的生产力还无法制造出灯泡来。
陈阵还穿着他的斗篷,是骨乐园的人帮他捡回来的,破得就算乞丐捡到了也不会穿,只会用来垫着坐,但他没有扔,先冲了个澡,换上套蓝底白条纹的格子棉,趿着拖鞋在书柜里找到针线,打开落地灯,盘腿坐在床上缝补起来。
他缝得很专注,被刀、剑砍开的口子一个接一个的合起来,针脚细密,几乎看不出来是缝补过的,花了一个多小时把所以破口缝好,又回到卫生间洗干净,晾上。
做完这一切,陈阵看了一眼墙上的钟,已经到了晚上十点多,再加上睡有有点大,袖子耷到了拇指根,裤脚盖过了脚后跟,穿着虽然舒服,可行动有些不方便,于是打消了出去逛逛的想法,关了灯躺到床上。
在梁城,他没有急着去摸索周围环境的想法,因为那里是狼卫的地盘——至少那时还是,可这里不一样,骨乐园还不能算作是敌人,但这地方太古怪,在这种封闭的环境里,表面越是平和,暗地里就越是凶险,他必须小心谨慎,得尽快摸清周围的环境,最好能找到离开的方法。
明天一早就去逛街,乐园镇不大,逛几天应该就能记住每一条街巷。
这么想着,陈阵闭上眼睛,开始重复他这些天一直呆在马车上做的事。
他在寻找感觉,寻找注射药剂后那种混沌包裹着清醒、理智对抗着杀欲的感觉,想知道身体的变化会不会和大脑的变化有关联,如果让大脑进入那种状态,身体会不会跟着变得强大起来。
已经知道注射的是狂化药剂,这个想法也是知道后才出现的,狂化药剂和香液一样,是能让骨子疯的东西,和吃变异生物的肉不同,狂化药剂和香液都是能彻底代谢干净的,就像麻醉一样;疯病则无法自愈、没有治疗方法,变异生物的肉吃得越多,疯得就越厉害。
正常的大脑有着保持清醒的本能,陈阵反其道而行之,连能否做到都不知道,也就谈不上成功率了,不过他对“控制”有着比别人更深刻的理解,想尝试一下,反正尝试失败的后果也只是睡着。
可能是大脑的反击——自动“断电”,他每次尝试都会很快睡着,无论有没有睡够,睡够的话会进入浅眠状态,做各式各样的梦,上辈子的事、这辈子的人,有美梦有噩梦,完全不受控制。
这一次也没能例外,闭上眼睛,集中注意力寻找着注射狂化药剂后的感觉,没一会就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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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蓝色的斗篷迎风飘扬,壮得像狗熊一样的光头大汉正在与大虫子搏斗,两米多长、小臂粗细的铁棍狠狠敲在屎克郎的前肢胫节上,出了“咔”的一声怪响,胫节被打裂,铁棍也被弹得脱手飞出,摔在远处。
陈阵躺在地上,歪头看着不远处的战斗,尽量放缓呼吸,以免肺部被断裂的肋骨刺穿。
他低估了那只巨型蜣螂的实力,被它一脚蹬断了好几根肋骨,要不是光头大汉及时赶到,一轮猛攻把蜣螂打退,他可能已经被吃得连骨头都不剩了。
光头大汉满脸大胡子,似乎觉得这只大虫子有些棘手,后跃躲过一记挥击,转头向陈阵问:“小子,哪受伤了?能动的话我就带着你跑路了,划不着跟它打,反正它肯定会守着尸球,不会来追咱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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