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5章 另一个人证-《第一贤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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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兰听茗眉说了对自己和简莹两人身份互换的猜测,大受启发,适时地调整并完善了自己的计划。为了让她物尽其用,花重金为她治伤,就连那瓶来之不易的玉容膏都给她抹在臀上了。
若不是简兰混挥金如土,拿无数好药给养着,以茗眉的伤势,短短十来日的工夫。莫说当街告状,就是下床都很困难。
正因为从简兰亲印证了自己的猜测,茗眉才有底气当街喊冤,告到御前;也正因为简兰信誓旦旦地作了担保,说简四太太一定会站在她们这边,她才放心大胆将简四太太当成己方的人证搬了出来。
她以为只要简四太太这个关键人物开了口,就能一举揭开简莹脸上的画皮,将其丑陋的真面目公之于众。除了简四太太,她哪里还有什么人证物证?
此时听说简四太太无法上堂,便有些傻眼了。
萧正乾迟迟没有听到她的回答。又拍了一下他那只天然环保可循环利用的“惊堂木”,声色俱厉地喝问:“乌氏,朕在问你,你可有其他人证物证?”
茗眉不敢扯谎。颤声答道:“没……没有。”
“圣上。”方知府接起话茬,“圣上初到济南府,想必有所不知。
这乌氏原是济安王府二少爷的使唤丫头,属意二少爷,自请做妾被二少夫人所拒,便改投世子妃门下。又以世子妃大丫头的身份成为世子的侍妾,与世子妃、二少夫人多有摩擦。
她状上所指证之事无一不是凭空臆断,所指人证无法上堂,视为无效,加之本身品行不端,又因被世子休弃对济安王府的人心怀怨怼,已有诬告之嫌。
依照《大梁律例——民讼》之规定:无证无据,案不可立。无证强诉,以诬告论处。
依微臣之见,这等污蔑他人、欺君罔上的刁妇,理应先拉出去重责二十大板,再定罪量刑,从严惩处。”
“圣上,臣不赞同方大人所说。”王御史立刻出言反对,“乌氏平日里也许品行不端,然《大梁律例》应对所有人一视同仁,不可以偏概全,草率定论,否则难免有失公允,酿成冤狱。”
方知府嘴角抽了一下,心道这王御史还真是死脑筋。
圣上既然已经接下这案子了,在审明事情的全部原委之前,就不会轻易给任何一个人定罪量刑罚。他说那话不过是想震慑一下茗眉,看一看她是否有所隐瞒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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