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寡妇再嫁体-《洗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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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乾隆年间,一寡妇想要改嫁,向官府呈上状子:“少寡无儿,翁壮叔大,正瓜田李下,问当嫁不当嫁?”短短两行字,将改嫁的各种理由写的入情入理,看得知县没话说,挥笔写下判词:“嫁!”
文小成被问及挟持人质时,也用了这种寡妇再嫁体:“友遭难,未带钱,医生不治,命悬一线,我尚未成年,问该干不该干?”
两名警察脱口而出:“干!”
不过韩德明并没有县官那种魄力,一个“干”字脱口之后,觉得自己有点莽撞了,毕竟还没有请示领导,而且这事的影响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万一要是有人把拍摄的视频到网上,领导问起来,他也难办。』Ω笔趣阁WwΔW. biqUwU.Cc
话说出去了,还得往回拉,“小伙子,你这个心情可以理解,不过毕竟是手持凶器,在公共场合挟持人质……”
小成见这位警官有些油盐不进,打断道:“我挟持人质?有受害人吗?”
被挟持的张大夫刚才已经明确表态了,就说两人闹着玩也不承认被挟持!这事要是说出去,其实是院方不占理。
“而且,就算有受害人,什么罪名啊?绑架罪——不是以勒索财物为目地,也没有将其绑为人质;非法拘禁罪——时间不够;就是寻隙滋事这个罪名最为万能,不过我还未成年,不负刑事责任,拘留都不予执行,您有必要在我这浪费时间吗?”
几句话,把韩德明噎得哏喽哏喽的,这小子年纪不大,这法律学的,都可以耍流氓了!
切!不知法,怎么犯法?
不过身为警察,也不能被个孩子一句话就给说没词儿了,韩德明一拍桌子,怒道:“小子!别以为你未成年就可以为所欲为,这种情况依然可以要求你的监护人承担相应责任!严重的话,甚至可以把你送少管所去!”
警察审案都需要一打二吓唬,不过这招对小成当然没用。
“我监护人?我爸犯故意杀人罪现在在向阳市第二人民监狱服刑,我妈五年前就没影了,涉嫌遗弃未成年子女,构成遗弃罪,您要是能把她逮捕归案,我还得谢谢您呢!”
韩德明瞪着大眼珠子说不出话——这什么孩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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