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不要再接近我-《给我一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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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能!不可能!孔芳……钱小眼,你怎么会死?”卫铃象是失控了一样,扑上去抓着孔芳的尸身就是大哭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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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小眼?
那是什么?
没人明白那个绰号的来历!却只有她明白,那是为什么?
“她爸爸姓孔,她妈妈却姓钱。她的名字叫孔芳!孔芳,孔方兄,所以,我们小时候就给她起了外号叫钱小眼。”
“她从小就是那副怪脾气,谁也爱搭不理。她不喜欢我,也不喜欢毕溪。后来长大点后,我才现:她竟然连她爸她妈也不理。她就是那么一个人!过着只属于她自己的生活。读书,她喜欢读古典小说。从先秦古典,到清明小说。经史子集那么枯燥的东西,她却读得津津有味。我和毕溪会一起玩,一起疯。她却从来不和我们在一起。有时候,我们去找她,她却是宁可关着房门也不愿意见人。直到那一年……”
卫铃闭上了眼睛:“那一年,我妈和我爸离婚了。她很快和毕溪的二叔去了法国。为着这个,我好久都不愿意见毕溪。那段时间,我谁也不想见,经常一个人坐在花园里呆。而有一天……她摘了一朵紫藤花,送给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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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紫藤的花语是什么吗?”
从小就是一身白的孔芳,彼时梳着可爱的娃娃头。可神情却端肃得象她们学校的教导主任。
但这是第一次,孔芳主动和她说话。当时的卫铃很莫名,老实地摇头。然后,就见孔芳垂头看着她小小指间中的那朵微薄的紫色花朵:“紫藤的花语是,为情而生,为爱而死。”
卫铃听不懂。
孔芳继续问她:“那你知道情是什么?爱是什么吗?”
卫铃继续摇头,那一年,她七岁。情什么的,爱什么,离她太远了。她痛快表示不懂。然后,孔芳坐到了她身边,眼神遥远地看着远方:“既然不懂,又为什么要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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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卫铃当时真听不明白孔芳在说什么,可是自那以后,孔芳好象愿意理她了。“虽然在一起的时候,经常是她看她的书,我和毕溪到处胡闹,但总归那是三个人,不是两个人。而且,孔芳很能干的,她很小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下厨。她会烤一手很漂亮的点心蛋糕。我和毕溪都是吃货,有段时间天天窝在她家。她那时候刚学会烤蛋糕,也愿意分享给我们吃。后来她玩过瘾了,不乐意烤了,却见不得我和毕溪把她的厨房弄乱,被我们缠得狠了,也会再烤给我们吃。不过到底变少了!后来就变成毕溪跑出去给我们两个买蛋糕回来。高兴时,我和孔芳就把他买回来的蛋糕全吃光,一点不留给他。不高兴的时候,就指使他满市的跑,重新买。”
那真是一段快乐无比的时光!
孔芳不再冷漠,她虽然没了妈妈却有了新的世界,而最让她开心的是:“毕溪!”
十岁以前,他只是她的小伙伴!他们一起玩,一起闹,一起疯,亲密无间的象一对亲兄妹。
十岁以后,却好象有什么不同了。
卫铃还记得孔芳当时说的话:“小野狗长大了!”
她当时说话的神情怪怪的,卫铃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都不理解那是什么意思。只是在毕溪‘长大’后,会随着他的‘任劳任怨’而越肆意的‘差使’他。孔芳有时也会加入进来,出一些坏点子来整毕溪。可他却似乎更高兴了,跑前跑后的围着两个小公主打转。哪怕有时知道这两个坏丫头是在故意欺负他,他也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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