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 第一个机会-《浑球大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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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很清楚自己和那个女孩子的身价差别!李中天又迅对华明的这句话做出了准确的判断。
“请问你们是男女朋友吗?”李中天决定再做试探,多了解一点情况再说。
“不是,普通朋友关系,严格来说,我只是她乐队的队长,但她的前途暂时由我负责。”华明用词很精准地回复道。
李中天看了看至今为止一句话都没有说的邓丽琴,他懂了,这个女孩子完全听华明的意见!
“邓丽琴的形象和音色都很不错,我可以帮她争取到三线艺人标准的c签,但得签5年,签约金5o万,分期支付。”李中天在准确的判断之后,说出了一个很有诚意的条件。
c签的概念华明知道,即艺人和公司签全约,经纪约和唱片约一起签给这家公司,艺人在合约期限内,所有的收入艺人和公司四六分,艺人四,公司六。这些收入包括唱片、商演、广告等全部。
李中天给的这个条件确实很有诚意了,按照行规,普通新人一般只能拿到d签,即收入和公司三七分。
也许在外人看来,这种条件对新人来说太不公平,但华明认为这算是合理的。
因为来公司来说,为了推出一个新人,在包装、培训、推广等方面的花费是相当大的,这些费用全部需要由公司来承担,还得冒推星失败的风险。
既要承担风险,又要赚钱,如果没有相对较高的预期回报,傻·子才会去开娱乐经纪公司。
至于5o万的签约金,也是很不错的了,这相当于邓丽琴在这5年里,就算啥都不干,也能不错地维持自己的生活了。换做是一般的新人,能拿到一半的签约金就算是不错的了。
“她的定位和展呢?你们打算怎么样来推他?”华明又问出了一个比较关键的问题。
相对于分成比例和签约金来说,对一个新人,其实更重要的是机会。如果一个公司的新人太多,邓丽琴进去后得不到机会的话,再高的分成比例和再多的签约金也是白搭。
只有真正走红了,才有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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