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走出澹台家的大门后,寒光递给了李天乐一纸文页以及一张华丽精美的金票。 一千!!! 接过金票看了一眼上面的面额,李天乐吓了一跳,这货不会是将他给卖了吧,连忙仔细看了一下手中的文页,随即才松了一口气。 双方就当事人不在场的情况下达成了相关协议,虽然有些操蛋,不过结果倒也不是不能接受。 协议第一点就规定了,除了澹台雪以外,澹台家的任何人都不得再打李天乐的主意。这一点倒是跟李天乐所想的不谋而合。 澹台雪身为澹台家资质最好的小天才,若真是只有一个名额,选定她倒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二,澹台家每个月都需要向李天乐支付一千金币的费用作为营养费。 看到这条协议时,李天乐眼睛都绿了,我去,这么多!那以后若是缺钱了岂不是卖点血就行了。 从这一点来看,李天乐还真有成为唐僧的潜质。 三,李天乐拥有拒绝的权利。(附注:在有能力拒绝的前提下。) 看到前面时,李天乐心里是无比喜悦的,不过当看到后面所谓的附注,顿时就跟吃了大便一样,这不废话吗。 在残月,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小孩子们的事情就交给小孩子们自己去解决。 由于每一届的新生大部分都是外来的孤儿,这一点也是为了最大限度的保证每个孩子都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展,不少新生的望族也是因此而诞生。 在以前,李天乐是很喜欢这个规定的,因为这样他就可以无忧无虑的欺负那些臭屁的小伙伴了,然而现在他是拒绝的。 我打不过那妞啊! 将事情说明后,寒光就闪身走人了,望着远远的小镇,李天乐心里将对方问候了千百遍,顺道带我一截会死啊。 等李天乐回到宿舍时已经快到亥时了,正打算随便弄点吃的应付一下,玉牌却是一阵轻颤,随即老白的身影又出现在这间不大的屋子里。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