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张 博客的建议-《骷髅女王的后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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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宵禁,僵尸君王玄奎走在街道上,有些百无聊赖。Δ笔趣 阁Ww』W. biqUwU.Cc
人类最怪异的地方,就是心甘情愿地听话,臣民听君王的话,学徒听老板的话……国王颁布宵禁的命令,所有人都在晚上下板打烊。这一点,玄奎羡慕又不屑,要是遗弃之地的不死生物,都主动施行君王的号令就好了。
相比之下,玄奎更喜欢兽人王国的混乱之城。
僵尸君王站在一家正在关门的饰店面前,这就是他的目的地。
“女人,都喜欢闪光的东西。”
玄奎曾经和书妖讨论过,为什么贵族女人喜欢在自己的脸上打洞,钉一些石头在耳朵上?往身上挂一些笨重的石头不是影响行动吗?
书妖的回答让他受益匪浅,贵族女人耳朵上的石头叫耳环,脖子上的是项链,另外还有手镯,脚链等等,都是用闪闪光金属和宝石打造的,这是女人彰显自己魅力的手段,她们享受这种夺目的感觉。
玄奎已经不是第一次在人类的街道上游玩了,他之前从没想过要去买一些没有实际意义的饰,嗯,或者说,他根本没有买卖的概念,只要他想要的,直接拿过来就是了。
一切都归强者所有,这是玄奎的价值观。
但是现在不同,玄奎有一个女人要讨好。
“我可是有家室的人!”玄奎时常提醒自己。
玄奎决定用饰笼络夏伊的心,当他离开饰店时,老板乐得合不拢嘴。一个板着脸的男人一进门就把一块重达两公斤的金块放在柜台上,要求仅仅是最普通的耳环。这些饰都是赝品,一个金币,能够买一堆了。
回到法师学院的宿舍,夏伊却不在。
“英俊的玄奎陛下。”书妖博克压低声音说道,“我这样称呼,您没意见吧?”
玄奎没有回答,如果没有必要,他从没正眼瞧过一件物品。当然,他也没有反对博克的称呼,在人类国度待久了,他也越来越喜欢这种被恭维的感觉,人类称之为奉承。
投石问路成功,博克很开心。他喜欢和人聊天,夏伊走后,房间内只有一只霜雪皮丘兽,在博克眼里,它只是一只只会捣乱的老鼠,就是能说话,博克也不屑和它交流。
书妖被搁置在窗口已经十多个小时了,连精力旺盛的霜雪皮丘兽都蜷缩在被窝里打呼噜。博克已经按捺不住寂寞,开始寻找娱乐项目。
先,书妖对着一只围着蜡烛打转的飞蛾,一刻不停地啰嗦了五个小时。书妖和飞蛾的会晤,以飞蛾被烛火烧出青烟然后散出烤肉味道为转折,并且书妖对着飞蛾的尸体讲了一个小时遗弃之地的见闻,终于决定转移对象。
霜雪皮丘兽显然是不可能的,博克不想招惹它,而且地位也不对等,他是堂堂索伦陛下的笔记,而那只臭老鼠只是陛下传人的宠物而已。
博克思来想去,毅然决定继续鞭笞飞蛾的尸体,恰好僵尸君王的到来。
得到僵尸君王默许,博克更加大胆了,眼珠一转,计上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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