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二章 契约精神-《侯爷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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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并非凌驾其上,只是,律法不外乎人情。”葛敏才回道。

    “‘人情’,指的应该是追求公平与正义的人情,是给予慈悲或宽恕的人情,而不是这般用道德、伦常来绑架法律的人情!”

    她又对众人问道:“诸位,什么是契约?”

    未待众人回答,乐琳又自答道:“契约,是约定,是承诺!但凡经过口头的或书面的约定的事项,只要是符合法律的,缔约双方就必须履行义务。只有交易的双方遵守契约,切实履行合同,才能确保交易安全,合作才会长做长有。相反,要是签了契约还可以随意反悔的,那以后谁还敢和别人合作?

    “更可怕的是,要是朝廷、官府或者哪个官员觉得某份的契约违背了所谓的社会道德,甚至是牺牲了他们自身的利益,他们便有权撤消该契约的话,受损害的不仅仅是契约者,而是全体的百姓,是整个社会,是朝廷的信用!”

    “夸夸其词!”

    文彦博不屑道。

    “我所说的丝毫没有夸张!合法的契约你们不从律法的角度去解决,而是诉诸人情、伦理、道德,这样得来的是什么后果?法律是黑纸白纸写明白了的,而道德、人情这种毫无标准的东西,你用什么去衡量?最后,还不是诉诸权力?可想而知,到最后一定是谁的官大、谁的权大,府尹便听谁的啊!”

    葛敏才无言以对,他原本打的便正是这个主意。

    乐琳偏偏不让他有思考反驳的机会:“诸位可有想过,当契约、律法、规则都失效的时候,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会变得怎样?人与人之间毫无尊重,没有平等、没有合作,只剩下利用与被利用、统治与被统治,只有你死我活的博弈——反正契约最后一定会被撕毁的,那先背叛的便先夺得先机!而所谓抢先,便只能是恶性竞争,只能是背叛社会规则。

    “法律不该是冷冰冰的法律,但更重要的,人情也不该是和稀泥一样的人情!”

    ……

    正午过后,天色忽而变得阴沉了。

    满天都是厚厚的、低低的、灰黄色的浊云。

    圆而高的云块,像飘浮在天上的岛屿,散布在无边地泛滥的河流中。

    刘沆细味着刚刚“乐琅”的话:“人情不该是酱缸般的人情……”

    他低声对柴珏道:“殿下慧眼识英啊。”

    “阁老,”

    柴珏一直目不转睛地凝望着乐琳,听了这话,侧过头来看向他,眼神里的寒意看得刘沆心头一颤:“不要打他的主意。”

    “什么?”刘沆明知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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