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行头-《民国地下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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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刀会如今发展蒸蒸日上,人员得到妥当布置,陆廉生几次欲言又止。李凌见状道:“廉生哥也别回东海县了,等游飞到来,我们一起立在青岛。”

    陆廉生叹息一声道:“凌弟如此发展我很欣慰,我要遵守山堂规矩,过段时间就会离开。洪门山堂要你做青岛方首,一是为了表彰你的功绩,二是让你开拓产业。如今你打开了青岛的大门,山堂内部肯定有插足的想法。对你成立金刀会我不反对,但内八堂大爷们应该会要求你将这些人通通引入到山堂。这是你要面临的问题。”

    李凌眉头紧皱,他确实忽略了这些事情。要将自己好不容易打开的局面拱手送给春宝山堂,无疑痴人说梦。自己这些手足兄弟都有过命的交情,如果加入了洪门,也必须听从洪门大爷的调遣。想起外八堂第一大爷闫宝奇的阴险,李凌就不寒而栗。

    陆廉生劝慰道:“这些只是我的猜测,不一定会出现。如果你见了申屠大哥,可以向他求教一下。我看得出来,他对你是真心维护。”

    李凌点了点头,道:“过段时间我就去找申屠大哥。”

    开完会,回到卧室,只见窗明几净,虽然不是豪华,但也干净亮敞,李凌知道是喜儿所为。喜儿身世也够可怜,好在叶婉处处维护她,在这里倒也没吃亏。

    李凌对着镜子照了照,顿时眉头大皱。

    他头发溜光油滑向后背去,上身着黑拷绸短打,衣襟中分,单排密扣,袖子上卷,左手食指上戴一枚足有五克拉重的、至少有一百四十四个棱角的金刚石钻戒,寒光夺目,熠熠生辉。右手中指则戴一枚鸽蛋大下的翡翠马鞍戒,短打上衣不系扣子,敞着怀,露出胸前悬挂着的金怀表链子,表链能有小指般粗细,在左胸划个弯弯的弧塞进上衣兜,不用看就知道,兜里定是一只个头不小的金怀表。而下身,一条黑拷绸灯笼裤,裤子上肥下瘦,齐脚腕处扎住,脚蹬一双黑缎面布鞋,一双袜子白的耀眼。

    一副黑绸短打形象,在民国能穿上这身行头,走在大街上绝对没人敢惹,也成为了流氓界的一种象征,李凌初来青岛,就学习了那些流氓头目的打扮。而现在看起来,竟有种土鳖的意味。

    那些大儒或者学问人都身穿长袍,李凌对这些不感兴趣,命人到裁衣店赶制两套西装,然后买了块瑞士产的罗马牌手表。行头一换,顿时焕然一新。

    以后李凌出席活动或者外出,基本是身穿西装。侠义林中讲究上行下效,在青岛帮会,见李凌如此,下面头目以及普通会众纷纷效仿。个个峨冠博带、形容楚楚。一些军政要人瞧见,大是感叹:这哪是帮会流氓地痞,分明像是留洋归来的饱学之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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