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二章 友谊(上)-《有扇通往地下城的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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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离微微翘起嘴角,冲着楼上大喊:“芬里尔!给我下来!”

    “嗷呜!”

    伴随着一声嚎叫,小狼崽跌跌撞撞跑下楼梯,十分乖巧的站在原地。

    与此同时,它控制的灵体也做出了一模一样的动作。

    “上帝啊!这真是我见过最漂亮的动物!我能摸摸它么?”约翰·克里斯·摩根完全被灵狼那雪白的毛皮,以及奇异的能力牢牢吸引住。

    “没问题,不过请小心点,毕竟它可不是人类最亲近的朋友狗,而是一条凶猛狡诈的狼。”陆离好心的提醒了一句。

    作为芬里尔的主人,他太了解这个小家伙的性格有多么阴险,回到家才短短两三天的功夫,就把周围邻居养的猫狗挨个收拾了一遍,成为芙蓉岛宠物界名副其实的大佬,其中不乏像比特、罗威纳之类的猛犬。

    凭借强大的灵体分裂能力,即便是幼年期的灵狼,也能不费吹灰之力就把大多数动物玩弄于鼓掌之中,与其说是战斗力强悍,倒不如说是智商方面的碾压。

    不过约翰·克里斯·摩根明显没有太在意,弯下腰轻轻抚摸着小家伙柔软的毛发,顺便还戳了戳旁边的灵体,整个人透露出一丝毫不掩饰的喜爱。

    可就在他想要把狼崽抱起来的瞬间,芬里尔脸上顿时浮现出一丝狡诈,猛地跳起来用爪子拨开价值超过一百万美元的手表,然后控制灵体叼起来一溜烟钻进厨房。

    “它……它竟然会抢东西?!”杰米·戴蒙顿时愣在原地,目瞪口呆的喃喃自语道。

    “我之前已经提醒过你们了……”陆离无辜的摊了摊手。

    “哈哈哈哈哈!真是个聪明的小东西!一块表而已,就当做是送它的礼物好了。”约翰·克里斯·摩根满不在乎的大笑起来,完全没有因为损失了一块名贵的腕表而生气。

    不得不说,在风度和教养方面,他绝对无愧于“摩根”这个富有传奇色彩的姓氏,一点也不像那些有点钱就喜欢摆架子教训人的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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