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情意绵绵(求收藏)-《僵尸在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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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可能,我这次真的只是想握个手。”

    狂战立马解释,林风也放心的将左手握了上去,哪知才刚握上,立即有股劲道从对方的手中传来,林风的心中已然有一千名为草泥马的神兽奔过。

    “我狂战在力量上就从来没输过!”

    “我靠!你当我林风输过啊!”

    “来啊!”

    “谁怕谁啊!”

    凶狠的嘶吼声在巷道传出,不少民居用户还以为是什么黑社会斗殴之类的,匆忙的关上了大门,并且严令禁止家中的小孩不要吵闹。

    最终一切平静之时,两人依旧没有分出胜负,狂战的西服都因为用力过猛而崩成布条,最后只得无奈的指了指躺在地上的林风,苦笑着转头离去,背影对着林风说道:“林风是吧,我以后还会来找你的。”

    林风累的躺在地上一动也不愿动,其实这场比拼严格意义上来说是林风输了,狂战的力量是真的很大,林风知道这场握手战斗之所以不进行了,无非是狂战已经察觉到林风的手骨已经出现轻微碎裂,可见到林风依旧不愿放弃,这才主动承认打平。

    狂战的境界很高,至少要比林风的境界高了两个层次,真要战斗起来,林风肯定不是对手,之所以林风能坚持这么长的时间,无非是因为身为僵尸的体质。

    表皮如铁,筋骨如钢,是现在的林风最好的写照,随着境界提升,身体强度还会继续提高,到时林风一定会找狂战找回场子。

    狂战走后,林风才艰难的爬起身来,望了狂战离开的方向一眼,思索道:这家伙是谁,难道是保护李梦玲的人吗?

    林风猜不透是谁,唯一能联想到的也只有李梦玲了,顺势将狂战划入了李梦玲的行列。

    体内灵气运转一个周天之后,手上的伤也已经好的差不多了,得到林风到家时应该已经可以完全修复了,不过现在的林风还得去买点东西。

    等到林风回家的时候天都已经黑了,拿出钥匙打开了自己所住的505公寓,立马一阵香气袭来,乳燕入怀。

    刚洗完澡的明雪身上散发着一阵沐浴的清香,娇躯在怀,林风顿时感到无比的放松。

    “你怎么这么晚才回来啊,找到兼职了吗?”明雪关心的问道。

    “自然是找到了,要不然怎么有钱替你买这个啊!”

    明雪这才注意到林风手上捧着一大束白玫瑰,惊喜道:“哇!你怎么弄来的,该不是偷的吧!”

    “当然不是偷的,这可是血汗钱,几乎花光了我所有的工资。”

    明雪闻言低声道:“你辛辛苦苦赚的钱怎么能这么浪费,我不喜欢这些花了。”

    林风轻刮了一下明雪的琼鼻,“你啊,还不说实话,我都看出来你心里正乐呵呵的,还说不喜欢这些花,快接着。”

    “我真的不喜欢。”

    似乎是觉得林风不相信自己,冤枉了自己,明雪急的眼眶都有些泛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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