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杀人得上马(精校)-《抓住那个阿斗》
第(2/3)页
“炮灰”。
对于骑兵还好,先锋军中的步兵就真的是**裸的炮灰,以机动能力评价的先锋部队中带上这些移动缓慢的步兵,为的就是能够拖住敌人,给大军赢得先机。
故而也是整个军队之中老兵比例最高的部队之一。
另一个就是将领的亲卫军,老兵比例高达百分之九十。
“德衡,身体放松,你这样等到真正的遭遇战事之时,却是早就已经没力了。”看到马钧的这幅样子,其身旁一个中年汉子不由摇了摇头,出言提醒自己这个说是来“找灵感”的小老乡。
他有些搞不懂,这均娃子家里又不是什么名门大户,相反还贫寒的很,能不服役就好好在家呆着,来军队历练,那时那些想要军功的世家子才有资格干的事。
这不是,一上来就被安排到了先锋营,还找灵感,能活下来就是万幸了!
看到僵硬的听从自己意见,走起路来四不像的马钧,汉子叹了一口气,只想着遇到危险了能拉其一把就拉一把,不过要是真要“过江”,那他这泥菩萨也只能自保了。
可就在这时,身旁不远处的密林之内却突然传出了震天的喊杀声!
紧接着,队伍翼侧的斥候竟是连返回禀报都做不到,只来得及喊出了一声“敌袭”就被射落马下。
之后,映入眼底的,就是一波从密林中滚滚而出的血色洪流!
中年汉子立即提起兵戈,矛尖前叉,面向冲来的骑兵,周身老兵的动作也和他无异,只有像马钧一般个别的几个新兵蛋子还愣在原地不知所措。
“均娃子!兵戈前叉,迎敌!”余光看着马钧的中年汉子立即出声提醒,前者这才反应过来,手忙脚乱的摆出阵势,却是歪歪扭扭,按道理应该将另一端插在地上的兵戈,也被其慌乱的别在了腰间。这在汉子看来,只怕是连一个照面都抵挡不下,就要被奔袭而来的巨力给掀翻。
可是他已经没时间再去纠正其动作了,因为那些个敌军已经纵马冲到了他们的面前,来势竟是快的惊人!
领头人更是白衣银枪,英武不凡!
可尽管如此,中年汉子却是并没有丝毫胆怯,持矛的手臂反而青筋暴起,咬牙大喊:“持矛迎敌!”他是周围这一圈士兵的队长,谁怕了他都不能怕!
可是,其实他的心中早已经冰凉一片。
“常,常山赵子龙,我一伍长,能死在这当世名将的手下,也算是不虚此生了吧……”
虽然心中如此想着,但其手中的兵戈长矛却是愈的握紧,要是万一自己能够杀了这赵云,只怕是自己也能当个将军了!
万一,延展开来就是万里挑一,很可惜,这中年汉子,并不是那挑出来的幸运儿,相反,如同这个世上绝大多数庸碌一生的人一样,成为那被湮灭在历史长河中的九千九。
而他身后战战兢兢的马钧,却因为一时不稳向后倒在了地上而逃脱一劫。
刘单纵马跟在赵云身后,前方这名历史名将的气魄着实让他心往不已,连带着上一世从未见过血的他也不由心潮澎湃。
战场杀人,其实最为容易,也最不容易控制。
那刺鼻的鲜血,被激的血脉中的暴力因子,生死之间的大恐怖,很容易让人成为一个弑杀的狂魔。
不能控制自己的,多半被鲜血冲晕了头脑,终会被相比于他自己更加庞大的敌军活生生耗死。
能控制自己的,则是大半建了功立了业,享受着一将功成万骨枯的骂名或者说是美名。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