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混元神功-《参天》


    第(1/3)页

    虽然心情低落,南风走的却快,龙云子临走之时看他的那一眼令他心头冷,他害的岩隐子丢了两根手指,龙云子势必恨他入骨,中途截杀也不是无有可能。笔趣阁Ww  W.  biqUwU.Cc

    南风早已能够夜间视物,很快穿过东山树林,到得山下,南风转身回望玉清山,他在太清宗待了一年,在玉清宗也待了一年,他知晓太清宗的太玄真经,太清众人恨不得杀之后快。此番他令玉清掌教弟子丢了手指,又与玉清宗结下了死仇。

    天下三大宗派,他竟然得罪了两个,日后行走江湖怕是会更加艰难。

    叹气过后,南风转身上路,他没走小路,走的是大道,到得此时他走的反而不是那么急切了,龙云子应该也知道黄奇善一事,心存顾忌,想必不会冲他下手。

    不过也说不好,他与黄奇善只有一面之缘,无有深交,黄奇善此时怕是已经忘了他这个人,即便龙云子将他杀掉,黄奇善也不会为他报仇。

    忐忑的走了半宿,直到天亮南风才彻底放下心来,龙云子此时已经过了气头儿,昨夜不曾动手,以后想必也不会杀他。

    此前南风的心情一直很是低落,不过太阳升起之后,他的心情大有好转,树敌一多,人就容易怀疑自己,但细想下来他感觉自己并未做错什么,既然不曾做错什么,也就没必要忧虑自省。

    岩隐子因为他丢了两根手指,算是彻底结仇,但结仇就结仇,怕个甚么,人活着若是没有仇人,反倒少了诸多乐趣。

    调整了心态,南风开始斟酌去处,实则这去处也不需斟酌,既然离开了玉清宗,自然是前往佛光寺找胖子。

    不过佛光寺位于东魏宿州,而他此时位于西魏正西,离那佛光寺当有数千里,怕是要走上个把月才能去到。

    好在孤身上路对南风来说也不是头一次了,当年他就是孤身一人自西魏赶去梁国的,那时他年岁尚幼,又无有灵气修为,走的甚是艰难,此时他有灵气在身,还习得一些粗浅武艺,此去东魏比当年去梁国要容易多了。

    他当日是被烟霄子和烟平子用箩筐抬来的,此番离去便找不到来时路径,不过也不打紧,知道大致方位,往东走就是了。

    中午时分,南风到得一处县城,进城之后寻了客栈打尖儿,顺便换上了自己先前的衣物,一年之前的衣服此时穿着有些小了,却也勉强能穿。

    换下道袍,南风去了前厅,此时正是饭点儿,店里多有食客,南风随意找了处座位,要了酒菜慢慢吃喝。

    他很喜欢这种场合,这倒不是他喜欢热闹,而是客栈酒肆这种地方多有江湖闲人,酒后话多,多有高谈阔论,自这种地方可以听到很多江湖传闻。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行走江湖可以增长阅历,增加见识,除了亲眼所见,亲身经历,还有很多事情和消息是听来。

    不过酒桌上吹牛擂鼓的多,喝多了口出狂言的多,真正有用的消息很少,吃过午饭,南风付了饭钱,回到后院躺卧休息。

    由于昨夜不曾睡好,午后便睡了一个时辰,醒来之后外面起风了,很是寒冷,南风便没有急于起床,而是躺在炕上,闭眼回忆昨夜之事。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