匕首的简介-《网游之蜃市楼城》
匕dagger:
中国武术器械,短剑或狭长的短刀。其形状类匕(古人取食的器具),因而得名。据传尧、舜时已有匕。匕短小锋利,携带方便,是近距离搏斗的有效武器。其用法主要有击、刺、挑、剪、带等。演练时有单匕和双匕两种形式。
匕为古代膳食器,即勺。因一类短剑形态上像匕,故名。秦始皇兼并六国,积怨甚深,每游必重甲护身,“于是太子预求天下之利匕。”这是《战国策》所载著名的荆轲刺秦王故事中的一句。”图穷匕见”更是妇孺皆知的传奇。
此武器由来已久。《吏记·吴太伯世家》:“使专诸置匕于炙鱼之中以进食,手匕刺王僚。”司马贞索隐:“刘氏曰:‘匕,短剑也。’按《盐铁论》以为长尺八寸。《通俗文》云:‘其头类匕、故曰匕。短刃可袖者。’”是短兵器的一种。甚至摔破石头就可以制作。由于制作极度简单,可以说只要有人类的地方就一定有这种东西。匕携带方便,容易隐藏,所以即使在火炮达之后,仍然还是军人无祛离手的原始武器。因而型态也是千差万别。一般说来它的长度是介于小刀(knife)与短剑(short ord)之间,但其实很难明确地区分。由于长度短,几乎只能对近身的敌人使用,但危急时可以作投掷攻击也是很具有魅力的特点。
据史记载,早在原始社会就有石匕,使用坚硬的石头打制或磨制而成,通常可成为“切削器”。商周以后出现青铜匕,后来又有钢铁匕。有的匕为了增加刺杀效能,还在匕尖端部用毒药淬之,刺中人身即可致死。《史记》中记载的曹沫执匕劫持齐桓公,《战国策·燕策三》中记载的“图穷匕见”的故事,都说明了匕的独特优势。
汉代匕常常与长剑并用。军队中除装备常规兵器外,有的也配有匕以备急用。一般官吏除了佩剑还带有匕,防身自卫,以防不测。到晋代,由于受少数民族刀剑形制的影响,匕的形制有所变化。其为环形呈纱帽状,腊向下分,刃的近腊处忽窄。唐代大诗人李白的《侠客行》说:“少年学剑术,匕插吴鸿,由来百夫勇,挟此生雄风。”可见匕与剑往往并提,匕长久以来以其独特的功能普遍为兵家武士、行者侠客所用,作为一种辅助兵器而流传至今。
剑体短的一种,匕的年代久远,石器时代即有石匕。现今所用匕,长约七八寸,多为钢制,有单刃和双刃之别,双刃之匕中有脊,两边逐锐,头尖而薄。匕的基本击法有刺、扎、挑、抹、豁、格、剜、剪、带等。其练法有单匕练及匕与其他兵器对练等。但一般匕都为双使。
匕 剑体短的一种。别称有短剑、小剑、叉子、插子。
梅花匕 其形为两端有枪头的锐器,长约一尺二寸,铁制,当中作握手用,其杆为圆形或方形,上缠绸带,握手处有一个月牙形护手刃,使用时,一般左右手各持一匕。
匕的年代悠远,石器时代即有石匕。至商、周展为青铜或铁铸成。至汉代军中骑士多配有。晋代张载《匕铭》云:“匕之设,应应近,即不忽备,亦无轻念。利用形彰,切以道隐。”
至唐代,佩带匕之风仍盛,唐·司马贞《史记索隐》载:“刘氏曰‘匕,短剑也’。《盐铁论》中以为长尺八寸。《通俗文》谓:‘其头类匕,故曰匕也。’“现今所用匕,长约七八寸,多为钢制,有单刃和双刃之别,双刃之匕中有脊,两边逐锐,头尖而薄。匕的基本南昌法有刺、扎、挑、抹、豁、格、剜、剪、带等。其练法有单匕练及匕与其他兵器对练等。但一般匕都为双使。现介绍如下几种匕。
(1)匕:剑体短的一种。别称有短剑、小剑、叉子、插子。
(2)石匕:为石器时代的兵器。
(3)小剑:匕的古时别名。《闻奇录》:“有卫士于腕间出弹子一丸,皆五色, 令变化,即化双燕飞腾,又令变,即化二小剑交击,须臾复为丸入腕中。”《考工记·姚代为剑疏》:“汉时名小剑为匕。”见“匕”条。
(4)叉子:匕别称。见“匕”条。
(5)短剑:见“匕”条。
(6)插子:亦称“攘子”,匕的别名。
(7)羊角匕:古代名匕。《虞初志》:“有尼授聂隐娘羊角匕,广三寸,为其脑后藏匕,而无新伤,用即抽之。”《说渊聂隐娘传》:“隐娘自言,被一尼挈去,教之剑术,授以羊角匕。”
(8)百辟匕:古代名匕。《典论》:“魏太子丕,造百辟匕三,其一理似坚冰,名曰清刚;其二曜似朝日,名曰扬文,其三状似龙文,名曰龙鳞。”
(9)清刚:匕名。见“百辟匕”条。
(1o)扬文:匕名。见“百辟匕”条。
(11)龙鳞:匕名。见“百辟匕”条。
(12)两刃匕:匕的一种,其形式为中脊,二边有刃。《魏书·孙俊传》:“于悦怀中得两刃匕,遂杀之。”
(13)徐氏匕:古代名匕。《典论》:“徐氏匕,凡斯皆上世名器。”
(14)徐夫人匕:古代名匕。《史记·刺客列传·荆轲》:“燕太子丹使轲刺秦王,豫求天下之利匕,得赵人徐夫人匕,取之百金。使工以药粹之。以试人,血濡缕,人无不立死者,乃装为遣荆卿。”
(15)梅花匕:匕的一种。其形为两端有枪头的锐器,长约一尺二寸,铁制,当中作握手用,其杆为圆形或方形,上缠绸带,握手处有一个月牙开拓护手刃,使用时,一般左右两手各持一匕。
(16)铜匕:古代名匕。《妖乱志》:“肃胜纳财于吕用之,求知盐城。高骈有难色,用之曰:一宝剑在盐城井中,须灵官取之,骈许之数日,胜献一铜匕,用之曰:此北帝新佩也,得之者,兵不敢犯,骈宝秘之,常持以坐起。”
(17)虞帝匕:匕的一种。《汉书·王莽传》:“莽绀服,带玺笔,持虞帝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