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激战之城-《游戏开发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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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让一本没有丝毫知名度的游戏杂志卖出销量呢?

    杰斯特确实想到了一个办法。

    因为他知道会买游戏杂志的是哪些人,想要卖出某一样商品,只要知道这件商品的目标人群,然后只需要对这些人投其所好就行了。

    那么愿意花钱买游戏杂志的会是那些人呢?

    很简单的逻辑推理,这样的人不仅仅只是一名游戏玩家,而肯定是一名对游戏非常热爱的玩家,对这样的人吸引力最大的东西莫过于一款好游戏。

    所以,杰斯特就在想能不能在这本杂志创刊发行的时候搭送一款游戏的试玩版本,也就是后世的游戏公司所说的demo,然后再用火星娱乐的招牌做噱头宣传炒作一下,至少是喜欢火星娱乐游戏的玩家们肯定会对此感兴趣。

    毕竟是火星娱乐的第一款pc游戏么。

    而且这款游戏的试玩版并不单独出售,只能够通过购买杂志附赠。

    这样只要对这款游戏感兴趣,想要玩一下的玩家肯定就会买一份杂志,如果自己的这份杂志制作精良,那么肯定会留存住一大批的玩家。

    而且,这样试玩版的方式可以每隔几期就搞一次,这期的价格可以稍微定的高一点,等销量跟影响力扩大之后,也不只局限在自己的游戏,也可以有其他公司的游戏,当然了,这必然不可能是无偿的。

    当然,这样杂志初期也许不会赚钱,但却可以迅速打开销量,获取大量的粉丝,对于一本杂志来说,没有什么是比销量跟占有率更重要的事情了。

    那么,现在问题来了。

    到底选一个什么样的游戏呢?杰斯特一只手转着笔,另一只手的手指不断的轻轻敲击着桌面,皱着眉头认真的思考着。

    首先,这肯定是一款pc游戏,不但是因为现在的游戏杂志的购买者主要还是以pc游戏为主,最主要的还是现在并没有一个比pc更加合适的平台。

    其次,这款游戏的制作不能太难,得是两三个人在一周或者两周的时间之内就能够完成的,像是卷轴游戏那是肯定想都不要想了,只能是静止画面的过关游戏。

    最后,这款游戏一定要好玩。

    想来想去,杰斯特还真想到了一款比较合适的游戏,《battle-city》,汉译为《激战之城》,它更广为人知的名字,叫作《坦克大战》。

    这款游戏是在明年才会正式发售的,制作公司是大名鼎鼎的南梦宫,当时除了fc版本之外还在富士通的fm77电脑上发行,不过fm77版本并没有流行,fc版本却成了不朽的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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