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平原血战-《剑啸九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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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天之后,剑小天一行人进入有“强盗平原”之称的“塔沙平原”。

    塔沙平原上强盗横行,抢劫商队、杀人越货,无恶不作。星罗帝国和中州帝国曾联合多次绞杀未果,反而有加剧的趋势,也就在暗地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强盗们多是斗士和武者,(魔法师们往往自视清高,不会堕落到去当强盗)多在四、五阶左右,也不乏强者。在天启历854年,塔沙平原上就生了一起一名十一阶斗士率一队强盗将一个c级的佣兵团团灭的事情。

    来往客商过塔沙平原往往要请佣兵团,若是心存侥幸,往往会吃大亏。还有些财大气粗的,以为花些钱就可以把强盗们打了,谁知送走一队,立刻就有两队同时来要钱。

    剑小天在一群铁血汉子中很是显眼。乍一看,剑小天还是挺像一个翩翩公子的,身上穿的衣服就不像了,队伍里的佣兵都当他是穷苦人家的孩子早早出来赚钱的,对他极为照顾。而剑小天对任何人都是面带微笑、彬彬有礼,这些经常徘徊在生死边缘的汉子们都把他当成了小弟弟。剑小天平时守夜、警备之类的工作都不用做,只需要跑跑腿,打打杂。甚是清闲。

    剑小天闲时就想这雇主是什么来历,单单这十几辆大车足够吸引很多强盗了,那辆最大的车偏偏还弄的花枝招展,惹人注目,好像生怕别人不看似的。不过这些事情要随人家雇主的,佣兵的准则是:永远不要问雇主到底是目的,只要接下了任务,就要无条件根据雇主要求完成。

    还有那个貌似管家的老者,又瘦又矮,弱不禁风的样子,一双眸子湛湛有神,剑小天虽感觉不到老者身上的能量波动,却本能的觉得这老人并非常人。

    “野军”佣兵团的团长拉塞尔心里高兴,再有六天就出了塔沙平原,十几天了都没什么事情生,这天晚上忍不住多喝了几杯。心想这次的主顾有多大来头,竟然还请到了一个B级的佣兵团,他的“野军”不过d级而已,这次任务下来,估计也能晋级了。在一干人的临时营地来回穿梭,找同伴喝酒。

    “沙狼”佣兵团的一个人在喊剑小天。

    剑小天正在看那辆漂亮的大车,刚刚有个人送进去饭,他猜测里面的女的是个什么模样。听到喊声,扭过头去。是雷斯,一个跟他特别好的大叔。举着一块牛肉招呼他。

    剑小天冲雷斯笑了笑,走到雷斯那一堆人里坐下去。几个人有说有笑,说着大路上的奇闻异事,剑小天听惯了韦尔说故事的,听的兴味盎然。

    正在众人相谈甚欢的时候,在外围放哨的人突然跑了回来,边跑边喊道:“全体警戒!有强盗!警戒!准备战斗!”

    众佣兵纷纷起身,抽出兵刃,没有丝毫害怕之色。他们对这种事情司空见惯,也不是第一次和强盗交手了。 剑小天从须弥戒中取出一柄长剑,正是他在卡尔小村的时候,村中的铁匠大叔专门为他打造的,虽然只是普通铁剑,对他来说,无论是长短还是重量都极为适合他。

    很快,远处传来轰响声,越来越近。剑小天前面的雷斯对他道:“小天,等下打起来了你就到雇主那边去,你是孩子,没人说你什么。”

    剑小天感激道:“谢谢大叔,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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