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愤怒(二)-《重走黄金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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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了屋,在一片紧张尴尬的气氛中,吴能先开口了,他带着愤怒的道:你们四年让自己的亲侄女住厨房,自己住这么大的房子,你们还是人吗?每年政府都给了六百块钱的生活费,可你们一分钱都没用在自己的亲侄女身上,这种情况如果被政府知道了,我估计要判你们夫妻俩十年八年。

    吴能也不懂法律,但是这种农村农民更加不懂法律呀,他们只知道传说中的贪污是要被打靶的,想到自己过去的所作所为,也是担惊受怕起来,刚才的气焰顿时散去五分,也不敢反驳。

    吴能继续道:你们的丑事你们自己也知道,绝对不止这么一点,就拿你们砍伐国家的农场树木,建了这么大一栋房子,嘿嘿,我估计也够被打靶几回了!

    农村盗砍树林这种事情,基本是“民不举官不究”的状况,特别是这种偏僻的农村,基层执法基本是可又有无的状态,但是这事可大可小,如果真被人举报,罚款是必须的,数量过大的,枪毙到不至于,家破人亡也有一定可能,这个年代基层执法,以罚款为主,没钱?拉羊,拉猪,拉粮食,拉完不说,再开一张罚款单,注明罚多少,没有时间要求,罚到你们家没有一粒值钱的东西为止!

    说到这个份上了,吴能也点到为止了,拿出一份先写好的书面放弃书,上面吴能标明了因为蒋冬艳受到监护人蒋成武全家人的虐待,不堪凌辱,决定和亲叔叔蒋成武断绝监护人的关系,同时断绝叔侄关系,以后的生活和后果,全部由蒋冬艳自己承担。

    大概内容就是差不多这样的,吴能也不清楚这份声明有没有作用,但是农村人如同借钱写借条一样,大家既然写了,就会作数。

    吴能把声明递到蒋成武面前,要他签字按手印,夫妻两人都是没读过什么书的,但是有些字还是认识的,知道大概意思后,两人对视了一眼,仿佛知道对方的心思一般,蒋成武在声明上写下自己的名字,再用吴能带来的钢笔,取出笔芯,挤出了一点红色墨水,用大拇指在声明上按下自己的指纹。”

    吴能见到对方按下指纹那一刻,心中一大块石头终于仿佛放下来了,飞快地收起纸张后,不急不慢地开口道!

    接下来,我们算一下账吧!

    夫妻俩对视了一眼,蒋成武紧张地问道:什么账,我已经签了名字了,这里不欢迎你们了,我就当没有这个侄女了,你们滚吧!

    吴能笑呵呵不回答。

    半响后吴能平静地道:艳子十岁的时候到你们家,住厨房,帮你们养猪做饭,没得一分钱工资不说,还饭都吃不饱,这些我都不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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