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沤麻情歌-《从酋长到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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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告诉你了让你戴手套,你非要去摸。蜇到手了吧?疼不疼?”

    榆钱儿点点头,手掌上麻痒的感觉就像是被蜜蜂蜇了,陈健一把抓着她的手拽到身边笑道:“活该,谁让你摘手套的?”

    看了一下手掌上扎的小毛刺,手红红的满是小点儿。走到小溪边弄个些湿泥巴,糊在了榆钱儿的手心上,用力搓了几下,把这些你把都搓掉,又换了一些。

    原本刺痒的感觉逐渐消失了,那些小毛刺都被黏糊糊的泥巴沾了出来。

    榆钱儿看着正在数落自己的哥哥,心说那个叫门牙的女孩就比较笨,她要是知道戴手套就好了,可惜她那十一个哥哥都不知道这个办法。

    陈健搓了一会,知道已经没事了,说道:“去洗洗手吧。”

    他又回身将这个办法告诉了正在收割荨麻的族人,很简单的土办法,农民的基本技能。

    发散思维一下,这也是很有技术的行为。前世里一些贵族为了继承权撕逼,往往会在对方的饮食中加入金刚砂粉,这玩意黏在胃黏膜上,痛不欲生而且不知道是什么病,可以用毛肚羊肠之类代替泥土从胃里沾出来;一些妒妇祸害小妾,用绞碎的头发茬塞到小妾的下面,也是用类似的办法,不过是用切出黏面的里脊肉一点点沾出来。

    族人们很容易就理解了这个被蜇后的急救方法,不就是用嚼碎的粘连草绑在树枝上粘蝉吃的办法嘛,很好理解。

    其实族人并不笨,因为族人是人,不是猩猩,他们的学习能力还是不错的。

    陈健如今所用的任何一项技术,都没有超脱这个时代——除了那个遥不可期的厕所刮硝。除此之外的任何一项,都是前一世的这个时代的先人玩剩下的。

    甚至一些技术还未必比得上前世的一些部族,比如那些玉器上直径一毫米的钻孔、三星堆的青铜神树、红山文化中的微笑女神、栩栩如生的玉龙……这些他的族人都做不到。

    如果不带着前世的知识,来到蛮荒时代从小长大,需要多久能想出怎么钻孔?怎么冶铜?怎么织布?怎么种植?没有前世的知识,能做到这些的百万中无一,又怎么可能会觉得这些人是猩猩?

    前世中的北美印第安人和自己族人的状态稍微强点,北美原本是没有马的,直到殖民者带去的马从农场跑掉,这些印第安人用了不到十年的时间驯化了野化的马,学会了开枪、甚至一些印第安人会英、法、西、荷等几国语言。

    他们会保养枪支,会将破损的枪管做成烟斗斧,甚至特库姆塞酋长还有过一篇充斥着先生们女士们的西式演讲,在加拿大火烧白宫的战争中印第安人也出过一份力。

    红云战争中,印第安人全歼了骑一师骑七团,这支部队的姊妹部队骑八团,在朝战云山战役中又被另一支黄种人部队重创。云这个词,总是骑一师绕不过去的历史。

    红云酋长却给那些殖民者留下了印象,于是某游戏中象征印第安人的牛头人出生地,便是红云台地。

    这样的学习能力,只怕不能用猩猩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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