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署总旗的野望-《明末虎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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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现在有一个暂代署总旗的官衔,也就是说,这个官职并未经过朝廷的真正授与,千户大人随时可以收回。但尽管如此,这个官衔却使得他能名正言顺地招兵买马组织义军,而不受他人弹劾。另外,他现在手头上有黎应笙大人买刀所得的500两银子,加上上午杀六匪所得的三十多两,共有530多两银子。而刚刚砍杀掉的那些匪兵,早就被那些骑兵仔细搜刮全身,除了留给牛蹄墩一堆血肉模糊的尸体外,再没有别的东西剩下。
李啸思考良久,心下便有了大体计划。
他准备成立了一个二十多人的战兵队伍,这也是署总旗所额定的兵员名额。(注:明代军制,一名小旗官掌十名兵士,一个正总旗掌五小旗,而一名署总旗约掌二三小旗。)
李啸决意先设两个兵种,即盾兵与枪兵。每样兵种,各设十来名。
武器配备为:盾兵一人一面大盾,另配一把腰刀。枪兵则每人只发一根4至5米的长枪。
具体的作战模式为,盾兵手持大盾在前,作为开路与掩护。枪兵手持长枪在后,作为主要攻击进攻的力量。
说实话,要凭这二十多人,却消灭马耆山上残余的四十多名余匪,实在是相当困难的一件事情。
李啸也明白这一点,他现在所招的战兵,在这短短的一个多月时间内,最多只能成为一种辅助力量。
李啸叫过来刘一显等人,详细地把自已的招兵计划告诉他们。
每个人听完李啸的话,脸上的忧色反而更深了。
“各位兄弟,李啸现在,只能依靠各位兄弟的大力扶持与帮忙,各位有什么意见或不解,请尽管向李啸提出来,也好让李某集思广益少走弯路。”李啸诚恳地向他们说道。
“李总旗,你准备从哪里去招战兵?”首先发问的是刘一显。
刘一显这个称呼让李啸一时很不习惯,但他明白,自已没有必要去纠正他,官衔带来的威严,常常能让上行下达的工作更加有效进行。
李啸告诉他,自已前段时间去莒南县十方镇时,看到当地有大量流民,他决定先在那里招一批人。
刘一显想了想,皱着眉头说道:“为什么要招流民呢,就在附近村庄招募兵勇不是更好吗?”
李啸苦笑着解释,最根本的原因,是自已银子紧缺,他明白告诉刘一显,他现在手头仅有这530多两银子,武器、盔甲、粮食等等,都要花钱,实在是有不敷使用之嫌。如果还要另花钱招兵,不单要给他们提供每日生活所需米粮,另要每个月都要给他们发的月钱军饷,自已这点银子只怕是实在无能为力。而招募流民的好处,就在于,可以只给饭吃,不用花招兵的钱,也不用给军饷,这样可以节约相当大的一笔银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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