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一章 误会-《穿清》


    第(1/3)页

    虽然四爷和别人都不认同,不过,沈琳对自己的儿子有信心,你说都到了自家铺子,就弘昼那么爱铺子如爱家的性子,会不好好做下推广?

    倘若不做推广,那简直就不是自己养的好么!!

    因此,沈琳在带芝麻回梅园的时候,便让芝麻今晚就在梅园歇得了。

    她要好好的和芝麻谈谈铺子的大事。

    你想啊,既然康熙哪儿是有人来回买的,而且明显还不是弘昼那小子喜欢的口味,那就说明肯定是康熙爱吃的了。

    毕竟那些侍卫绝对不是那种会擅离职守的人,不可能保护康熙,然后来买吃的。

    因此沈琳觉得,现在虽然要低调些,不过,还是要做好准备,比方说等下次弘昼回来的时候,询问一二。

    芝麻对沈琳的这一说法,倒也是持肯定答案。

    她相信小二没有看错,也相信自己的推理。

    论对弘昼的熟悉,她自认不会比四爷差,谁叫四爷是个不怎么管孩子的阿玛呢?

    更何况,  她进府之前,也是有做过事的,去了人家茶楼哪儿询问了一二。

    而相比较沈琳相对淡定,四爷和弘晖想得就比较多了。

    当然了,他们父子二人和九爷那伙人比起来,又好些。

    九爷知道是康熙带着弘昼来,便立即回府,把老八老十和十四给招了过来。

    虽然老九一直想和老十撇开关系,不过,这么深的关系了,也不是说撇便能撇的,总得一步步来,戏唱开了,不过,可也得有个过程。

    太过快的断了几十年的友谊,别说人家不信,就算自己也不信。

    十四一听到这个消息。便立即怒砸桌子,“弘昼这小兔崽子,想干嘛,就和老四一个样儿。不安好心。”

    十四和弘昼的恩怨可谓是由来已深,两个儿子都算差不多毁弘昼手上。

    十四就不明白了,这弘昼怎么就把自己的儿子给这么没声响的干掉了呢?

    倘若是败于弘晖之手,咱也认了,怎么着可以解释为。不是咱太笨,是对手太强,可现在……

    难道要咱承认比弘昼不如吗?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