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劝学-《放开我妹妹》


    第(2/3)页

    屋子里很安静,连李廷翻书的声音都可以清晰听到,光线并不昏暗,香炉里袅袅升腾香烟给人一种心神宁静的错觉。

    李廷捧着书,按照林氏的吩咐读着内训古今烈女传。

    这两本书是林氏屋里仅可以找到的书,基于男尊女卑的观念,教导女子为人处世之法,比如说“为人妻者,其德有六:一曰柔顺,二日清洁,三日不妒,四日俭约,五日恭谨,六曰勤劳”。李廷的脑海不觉浮现林氏日日捧着这两本书读的场景。

    李廷有些不明白林氏的用意。

    这是女子该看的书,莫不是林氏是要告诉他女子该怎样行事,告诉他不要带坏惜儿?除了这个原因,李廷是真想不出其他。

    一念及此,他嘴角扯出不自然的无奈笑容。

    由汉至唐并没有宣扬女子节烈,改嫁再嫁极为普遍,但从宋代以来,儒家理学便改写了妇女的贞洁观念,元代又竭力鼓吹,妇女不能同除了丈夫之外的第二个男子接触,嫂不能从弟手中接过物品。辗转到了大明,女诫女训颁发天下,成为天下女子的行事准则,强调男尊女卑。

    李廷又想起了一则故事,说是有一个烈妇蔡松阳。

    丈夫病重的时候,她悉心照料,没有离弃之心,但却无力救回丈夫。丈夫要她改嫁,蔡松阳不答应,居然自刎而死。这在今天看来匪夷所思的故事,在鞑子国时期却是被官方所赞扬,津津乐道,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古代女子是男子的伴随品。很多人听了这故事,以为大明也是这样,其实不然,那是在鞑子入侵中原后,才有这样的事情。

    汉族的政权对待百姓一向是较为开明的,明代的妇女虽然也被男尊女卑的观念所束缚,但实际大家闺秀足不出户的情况只发生在明朝开国前期。明代中期后,闺门人弃之礼法之外,她们公然学三姑六婆抛头露面,庙宇烧香,学弹学唱,参与各种社会活动是常有的事情,被当时的酸儒所不喜欢,从明代留下的书籍就可以看出这点。

    李廷放了下书,知道林氏是读过书的,不想李惜儿像三姑六婆一样在外面闲晃。

    唉,明明是女子该反抗这些女戒女训,怎么实际情况恰恰相反。

    李廷乖乖把书看完,抬头看着林氏,有点啼笑皆非,不知该说一些什么了。

    林氏静默了许久,终于是放下了手中的茶说:“你是读过圣贤书的,原来这些事情是不需要我碎嘴。你堂堂七尺男儿,当以科举仕途为重,风度也该慷慨些,如此立世扬名,闯下一番功业。我让惜儿与你去玩,也是希望你能教导她知书达礼,温文尔雅。”

    李廷听了着实有些汗颜,没想到林氏抱着这心事,只是以为陪妹妹玩耍。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