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撞车-《我和我的插画师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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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完饭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六点多了——蒋玉成照例要从楼下的邮箱路过,不过这一次他注意到自己家的信箱里好像被塞进了什么东西···

    “有邮件?这是给谁的呢?”蒋玉成皱了皱眉——现在科技这么达,再加上自己的父母都是长期不在家,一般情况下好像也不会有什么人用平邮信件来联络他们吧?难不成是给自己或者妹妹的?

    不不不,没有这个可能——这个邮箱是平邮专用的,网购的话明显是用快递才对吧!

    那么,这到底是给谁的信件呢?蒋玉成想了想,还是想不出答案——算了,既然想不出来就别想了。笔趣阁Ww  W.ΩbiqUwU.Cc这种问题想得再怎么多也是没什么用的——信的收件人到底是谁,只要把邮箱打开看一看就全都知道了。想到这里,蒋玉成回家取来钥匙,然后打开了邮箱,取出了里面的邮件。

    “这···这是···”

    蒋玉成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眼前看到的东西——从表面上看,这个随处可见的大信封是如此的平淡无奇,以至于跟它所包含的爆炸性信息形成了鲜明的反差:

    寄件人:浦海xT内容管理部

    收件人:周思琪

    备注:壮志苍穹回寄合约

    “这···这不是奈奈的合约么?!怎么会跑到我这里来?!”

    蒋玉成几乎就要喊出声来了——对于签(神兽)作者来说,卖身投靠点娘的第一步,是把一式两份的,签好作者名字的合同寄给点娘编辑部。点娘编辑部确认收到这份合约之后之后,作品状态就改过来了。

    但是从法律角度严格意义上讲,签(神兽)的过程并没有完成——签好作者名字的合同,还需要送到点娘法务部门,来进行一系列极其复杂的处理。等到这些处理都完成之后,法律意义上的签合同也就正式完成了——然后点娘就会把其中一份盖上了点娘公章的合同寄回给作者,让作者自己留着。虽然对于大神以下,以后没有跟点娘对簿公堂的潜在需求的作者来说,这份合同实在没什么用,但是必要的法律程序还是要走的···

    按照时间计算的话,蒋玉成估计自己回寄的合同差不多也应该是现在寄到了——可是现在,自己的合同不知道跑到哪去了,为啥奈奈的合同反而寄到自己这里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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