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翌日,明世勋坐在宽敞明亮的办公室里,微微蹙着眉,听着秦越的汇报。 今天他穿了一件白色的手工衬衫,黑发如墨,细碎而肆意的留在耳鬓额前,五官俊美中透着一股子让人毛骨悚然的冷冽,眉毛细长乌黑,斜飞入鬓角,乌黑的瞳眸充斥着一种诡异的威严霸道,眼角上挑,透着一闪而逝的森然诡谲,可偏偏嘴唇轻薄,唇角上扬,好像永远都挂着一丝凛然刺骨的笑意。 纤细白净而不含一丝瑕疵的纤细手指轻轻覆盖在一本古老的羊皮书上,贵气优雅得像个古老贵族培养出的贵公子。 有些人天生就备受瞩目,得天独厚,不管是在做什么,想什么,都有一种冷然的气质,偏偏又面目俊美如修罗,很难不让人心生好感。 比如明世勋。 秦越这会儿紧张兮兮的站在明世勋面前,并没有欣赏美男的心情:“主人,我查过了,所谓的丁乐乐,是唐宝,哦不,太太回国之后改的名字,因为这些年我们调查主要在国内……太太之前在法国居住了五年。” 在法国居住了五年? 明世勋鹰隼般犀利的美眸一凌,淡淡的瞟了秦越一眼,那目光如刀锋般,瞬间割的秦越魂不守舍,微微的发抖起来。 自己居然让唐宝流落在外五年,直到她回来之后才发现她,这简直让明世勋无法接受。 “主人,当初我们以为太太会在华夏,所以主要的搜索工作,都是针对华夏地区,这……谁也没想到……”秦越支支吾吾,越说越觉得心虚。 明世勋轻叹一声,随即开口问:“苏长洛呢?” 啊呀,来了,主人终究是问出这个问题了。秦越紧张的手心里都是汗,小心翼翼的开口:“这五年,苏长洛那个混蛋,一直跟着太太,陪着她……” 话音未落,就听见一声巨响,明世勋面无表情的一拳捶在了桌子上,红木长桌上出现了一块明显的凹痕,可见那一拳的力气有多么大! 这五年来他心心念念,牵肠挂肚的人,居然被苏长洛那个混蛋陪着,陪了五年! 人的一生中有多少个五年,小汤包的这五年里没有自己的影子,全是跟苏长洛度过的,一想到这个,明世勋觉得自己简直要疯了。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