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7章 一探虚实-《燎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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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边的高汉不知道这边的插曲,从学员们的叙述中听到了一个让他有些吃惊的消息:“我知道拉里岗的吐蕃军主帅是悉猎,就是不知道你们还跟他交过手。”

    最为快嘴的戎青大咧咧地说道:“那还叫交过手?就跟赶羊一样,简直不堪一击。他们刚来时就敢派五万来人来挑衅,我们只出兵一万,以剪形骑射队伍穿插了两个来回他们就受不了了,一个个丢盔卸甲跑的比兔子还快。”

    见其他学员也是不屑一顾的表情,高汉脸一沉:“我飞凤军可以自立、自强、自豪,但绝不能自傲,你们什么时候变成了一群得意忘形的蠢蛋了?骄兵必败的道理还用我讲吗?”

    戎格是个隋唐演义里的程咬金似的人物,外粗里细很有内秀,看着学员们一个个被说耷拉脑袋了哈哈一笑:“在具体战术上我或许比不上你们这些会新式战法的小崽子,但在大战略上我可比你们强,老子天生就是战将的料。”

    夸完自己,戎格回头对高汉说到:“这帮小子打了个胜仗尾巴就翘天上去了,甚至还想一鼓作气把拉里岗的吐蕃人都杀光。要不是我一再压制,被杀光的恐怕就是咱们这些飞凤军和飞凤人了!因为这,这帮小崽子都在背后叫我没胆的老狐狸,当我不知道?”

    “您可不是没胆的老狐狸,而是知道什么时候该进攻,什么时候该远避的头狼,这帮子蠢蛋还真需要您这样老成持重的头狼经常管教。”高汉使劲地捧了戎格一下,说的也是真心话。

    程咬金为什么被称为福将?除了一身高超的武力和机智的头脑外,更主要的就是因为他是个天生就具备战场直觉的人,不管是在战场还是官场都懂得进退。对于战士来说,无论是热兵器时代还是冷兵器时代,在战场上跟着这类人保管活的比别人长。

    飞凤军很荣幸,戎格正是这类人。

    戎格美美地灌了一口酒,拍拍高汉的肩膀不言语了。

    高汉冷冷地扫视了一圈儿:“悉猎此人文谋武略样样精通,我都被他骗过何况你们?”

    有的学员张口欲言,但又咽了回去,显然是不太服气。

    “这酒不喝了,回去准备,明天都随我去拉里岗,看看悉猎到底在打什么主意。”

    高汉挥手把所有学员都赶走了,只剩下他和戎格,还有在沉睡的汪子华。

    戎格醉眼朦胧地说道:“现在可不是跟吐蕃主动交恶的好时机,别让外人看了热闹。”

    “嗯,我知道,就是作个样子,摸个底。前次吐蕃来犯我不知道具体情况,不好对他们说教。您老说的外人是着章仇兼琼吧?放心吧,谈判未果之前,我不会给飞凤惹祸的。”

    高汉解释着,一回头却见戎格已经闭上眼睛睡了,但高汉知道他肯定是听到自己的话了。在不是绝对安全的地方能无声无息地睡觉,还不忘手搭兵刃、身体姿势适合暴起的人都不简单,至少是个好猎手,因为玄女师傅对自己就有过这样的类似的训练。

    与戎格的警惕相比,汪子华就逊色多了,那当真是蒙头呼呼大睡。

    看着两人不同的表现有如当下的时局和即将可能发生的历史,高汉啜了一口水酒,喃喃自语道:“天下乱起,警者伺机而动,昏者能不为羔犊?”

    早晨,飞凤军分选出一万精锐整装待发,剩下的四万人在家守城。与高汉当初一再强调的治军理念一致,飞凤军全员都是马步皆宜。

    高汉扫一眼,发现领军的都是自我感觉不错,而且个人武力较高的老学员。所谓精锐显然是老学员们再次“内部竞争”的结果。向戎格了解了一下,以前那些高汉觉得老成持重、可堪大用的学员们大都因战功不著暂为副职或者参谋,要么没抢上槽,要么因为个人实力不行没参加上。

    高汉扭头对汪子华笑道:“这支军队现在看起来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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