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不稳定-《日在不列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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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或者。
反正这两者都是一样的。
战争鬓狗,丑陋的食腐动物,尾巴朝着鲜血躁动,身子围着死亡直转,乌鸦是他们的先行者,贪婪是他们的代名词,哪里有他们,哪里就会有黑袍笼罩下死神挥舞的镰刀。
我说的就是雇佣兵。
自从马格努斯说出了不管抢到什么都是他们的这种话,这群雇佣兵就如同乌合之众一般乱糟糟的往前拥挤。
就连昌西的卡罗尔佣兵团也是一样。
那些商人遗留下来的货物,诸如水果、皮毛,又或者是身上的衣物,手上的银戒,虽然不值什么大钱,但是变卖出去也不无小补。
事实上,这个时候抢的最欢的就是昌西。
而且做的最残忍的也是他。
或许还可以称为仁慈?
那些商人那些被勒菲弗尔的标枪一轮贯地的商人,也不知道该说是幸运还是不幸,总有几个命大的没死,但是身体也被贯穿,被钉在地上,眼看是救不活了。
与其让他们继续痛苦,不如现在就将他们送入天堂。
大概,昌西是这样想的。
但是手下办事很不利。
那些新兵蛋子各位应该还记得,前文提过,卡罗尔佣兵团曾经被卖过一次,老兵死了大半,不得已扩充了新兵昌西应该也只是想让新兵蛋子见见血,但是这些连剑拿不稳的家伙,刺心窝都刺不准,足足刺了十几下,把一个人都搞成了破麻袋。
大概这会,昌西在那些将死的商人眼中,就是和撒旦差不多地位的玩意了。
马格努斯看着也有些反胃。
但是说出去的话就是泼出去的水,覆水难收。最关键的是,身为一个上等人,只是一些商人的性命,还不值得马格努斯出尔反尔。
生命固然珍贵,但万事万物都总得有个高下之分,有人重于泰山,有人轻于鸿毛。至于说死人,从英格兰亡国的那一天起,死在马格努斯面前的人就已经足够多,多到他已经习惯了。
甚至于,马格努斯还在想着,要不要学习昌西的做法,叫他的禁卫军也开开荤。
不,禁卫军倒不用,这些跟随着他一路从英格兰逃到法兰西的兵个个都是从死人堆里面扒出来的,见过的死人比活人都多。倒是未来的那些新兵,可能需要学习学习。
没见过血的军队,就算训练的再严格,它也称不上是什么王牌。
不过,想的未免有些太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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