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卡罗尔佣兵团-《日在不列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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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就只能分兵,把整个佣兵团打成小份,分散在各个地方,有了大生意,例如说打仗的时候再召集到一起,这才是大型佣兵团的常态。

    然后,就是最有趣的地方了。

    一号和二号对着马格努斯打完招呼,发现自己和对方竟然是异口同声,立刻就是互相冷哼了一声。

    果然,虽然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有所察觉了,但这么明显的表现还是第一次,卡罗尔佣兵团的内部,也不是铁板一块啊。

    如果顺着这条线走下去,只需要手把昌西给弄死,一号和二号肯定就会为大团长之位反目,到时候马格努斯再出面支持某人,轻而易举的就能将这股战力收入阆中,作者也能水个十万字左右

    但是太麻烦了,所以还是算了吧。

    马格努斯摇摇头,佣兵团什么的,果然还是太麻烦了。

    粗鲁、野蛮、不讲卫生,但是英勇并且无畏,在大多数看来,佣兵应该就是这样一类人。

    很可惜,马格努斯又要让大多数人失望了。

    佣兵职业化要等到中世纪后期,懦弱并且卑微,这才是中世纪前期佣兵的真实写照。

    去当佣兵的人都是活不下去的穷人,这第一点,可千万别忘了。

    至于说骑士老爷,流浪骑士有,而且不少,但是人家骑士老爷身上一套装备就够换几十头牛,怎么着也算不上穷了,况且,要真的是武艺出众,有的是贵族抢着要。

    即使是野心勃勃,在某个贵族手下做出一番事业,也要比做一个朝不保夕的佣兵强得多。

    况且佣兵也算的上是老兵油子,所谓老兵油子,那就是送死你去捡便宜我来,只会带坏整支军队的氛围,而且无药可救。

    不过,就算是炮灰,蚂蚁多了还是有些用的。

    毕竟蚁多咬死象。

    这样想着,马格努斯不由得就露出了灿烂的笑容,然后手一挥,热情的邀请三人进屋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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