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勒菲弗尔-《日在不列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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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奥德加抿了抿嘴唇,决定再相信王子殿下一次。

    毕竟那些土地如今都不在他们的控制之下,拿一堆不存在的土地换取了盟约,严格来说,他们应该还是赚了才对。

    这一点,奥德加冷静下来之后还是能想明白的。

    奥德加唯一生气的,是王子殿下又败家了。

    而且是一口气败掉了他们存款的三分之一!

    一想到这,奥德加就恨不得抽出根棍子来把王子殿下的屁股狠狠的抽一顿。

    “不要那么生气嘛,你看,花了五千磅银还是有点用的不是?至少,路易七世支持了我们一百骑兵对不对?”

    马格努斯不说这个还好,一说,奥德加更来气。

    要是这支骑兵部队完全服从他们的控制也就算了,五千磅银换一百名武艺精通的骑兵,这笔生意做的还不算亏。

    但是,关键是,这支骑兵它是自带指挥官的。

    你这是什么意思?什么意思?!什么意思?!!

    还能有什么意思,不想你把自己的骑兵当炮灰用呗。

    而且,这支骑兵还有其他的用处,例如说,监军,再例如说,抢战利品。

    奥德加已经可以想象,假如自己得到、收到、抢到什么值钱的玩意,绝对少不了这些名为骑兵实为强盗的家伙的一杯羹。如果他要是不给

    古典时代的骑士老爷,长剑磨得雪亮雪亮的,家里的田产地产,有大半都是靠着这把长剑抢回来的!

    “好了好了,与其抱怨,不如想想怎么才能和这支骑兵的指挥官搞好关系,毕竟,他看上去还是个小年轻,应该好骗的很。”

    嗯,小年轻。

    以马格努斯的年龄,实在是不应该说这话。

    但是如果用奥德加的眼光看来,那就真是一个小年轻了。

    勒菲弗尔,一个连毛都还没长齐的小骑士。

    这个毛都没长齐并不是形容词,而是大实话,以勒菲弗尔的年龄来说,他成为骑士实在是太早。

    一般人这个一般人指的都是贵族,至少也是骑士家庭出身一般人成为一名骑士,年龄最小也要等到二十一岁,但是勒菲弗尔,他估计连十八岁都还不到。

    当然,规矩这个东西生来就是要被人打破的,就好像大仇人威廉,一样是还没成年就被封了骑士但是,马格努斯实在是想不出,勒菲弗尔有什么显赫的背景,可以让路易七世破这个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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