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我们的计划-《日在不列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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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说以他的身份,即使是挂着这个名头也没什么大不了;但是在基督世界里面,还是低调一点比较好。
而且,完美的替罪羔羊就在眼前。
马格努斯凭什么养着阿道弗斯这帮子闲人,不就是为了现在准备的嘛!
论身份,阿道弗斯是神父,整个时代都少有的文化人,高级知识分子;论科研,教会建立的学校几乎是黑暗的中世纪唯一还能够推动技术进步的地方;再有最重要的……
语言不通。
语言不通,马格努斯的谎言才不会被拆穿。
况且这也算的上是一件好事,高桥马鞍,马蹬,马蹄铁,这些都是注定要扬名天下的东西;到时候马格努斯把阿道弗斯神父‘发明’这些东西的事迹传扬出去,再记到书里,白纸黑字,青史留名,多少人想要这个待遇还没有呢!
因此,现在就只剩下一个问题了。
“王子殿下,您是什么时候学会了那种奇怪的语言的?”
只有这一个问题是无论如何都绕不过去的。
拉丁语可不比其他,这种号称可以跟神沟通的语言实在是繁琐到了极点,单单是动词就有26种形态变化,普通人想要运用这种语言,非得要经过长期并且艰苦的学习才行。
实际上,这个问题连马格努斯自己都没法回答。
在他的感觉里面,明明自己说的还是中文,到阿道弗斯神父听着就是拉丁文,奥德加听着就是撒克逊文,与街边的小贩说话的时候,小贩也会听成法兰克文,还有其他的语言,虽然没有实验过,但是也应该是同样的。
大概,这就是他唯一的金手指了。
(有什么鸟用?搁到未来,我还能去做个翻译,放到现在,我能干什么?)
马格努斯也不止一次的腹诽过自己这个没用的金手指,但是没办法,生活,活着就要学会接受,与其抱怨,不如想想怎么才能变得更好。
毕竟,马格努斯是个蛮乐观的人,接受能力也挺强,要不然早就在这个愚昧的时代郁郁而终了。
“唔,大概是我学得快吧。”
关于这个问题,马格努斯压根就没打算与奥德加详谈,说的越多破绽就越大;而且,为了应付这种局面,他还特地做好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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