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伤哪儿了,严重吗?-《重生之枭后风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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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为什么,和这人待在一起,时间似乎过得特别快。
虽然他的态度一直很冷淡,却丝毫不能浇灭他对他的热情。他尉迟狂歌不是喜欢拿热脸贴人冷屁股,这个人却是特殊的。也许,这就是“爱屋及乌”吧!因为剑,他仰慕孤承碧,因为孤承碧,他看眼前人十分顺眼。
……
清晨,宋汐从睡梦中醒来,几乎在她掀开被子,白团也醒了。
刚睁开的狐狸眼尚有些迷蒙,却还是从被子里跳出来,抖抖小身子,懒懒地打了个哈欠,这么人性化的动作,由一只狐狸做出来,真是万分地可爱。
见宋汐在看它,白团眨了一下眼睛,对她对视两秒,做出来一个让人惊讶的举动。
它一跃跳到了宋汐身边,拿狐狸脑袋蹭了蹭她的衣袖。
它第一次这样亲密讨好,宋汐感觉还不错,觉得它就这样一直乖乖地当只宠物也挺好。
早饭白团也是在她屋里用的,将装了食物的餐盘放在地上,它就吭哧吭哧地吃起来。
以前,她只觉它吃东西的样子难看,又吵闹,如今竟也觉得没什么,习惯,真可怕。
吃完早饭,宋汐出屋子,就与迎面走来的池一打了个照面,宋汐微笑地打招呼,“早啊,池一!”
“嗯!”池一的脸上还是没有太多表情,淡淡道:“主子请你去正厅。”
“好。”宋汐应道,“是什么事儿?”
往常风宸见她,不是在他屋,就是在书房,比较私人又随意的地方,陡然在正厅,可是有什么重要的事情?
“有人找你。”池一言尽于此。
宋汐诧异,谁回来宸王府找她,宋翎还是淳儿?
一想到这个可能,宋汐心中便抑制不住地激动,几乎是小跑去了正厅。
正厅之内,风宸坐在主座的位置,尉迟狂歌坐在次座,宋翎默默站在一侧,与其说是规矩,不如说是冷淡。平素,他低调得几乎没有存在感,此时,却强烈的让人无法忽视,他的冷,自成一方天地,让人难以动弹的气场。
他并未将自己当做客人,故而不落座,见了风宸,也只是点头示意。
听见屋外响起熟悉的脚步声,宋翎调转过头,眼中竟难得涌现出一丝激动。
一直暗地观察宋翎的尉迟狂歌有些惊讶,此人从认识起,便是一副冷面煞神的模样,即便见了风宸,也是不冷不热,如今仅仅是听见对方的脚步声,便如此热切。
不过,当宋翎看清来人,面色有一瞬间地凝滞,而后,像是确认一般,将她上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遍,除了这张脸,身形完全与那人一样,尤其是这双眼。
一个人的外形再怎么变,她的眼神不会变,这是心灵的窗户,透析灵魂。
他认得,她的这双眼睛。
于是,他的眼眸便坚定了,望住她,绽开一个浅淡的微笑。
一旁的尉迟狂歌简直要惊掉下巴,大冰山居然还会笑。
不过,当他的视线落到门口的人身上,眼中也掠过一丝惊艳。
光洁的额头,黑而浓密的眉毛,迷人的丹凤眼,凌厉又漂亮的眼神,五官鲜明,看起来就像是中原和西域人的混血,却意外迎合了中原人的审美,相当漂亮别致的人物啊!
宋汐在看到宋翎的时候,其实是有些失望的,虽然知道淳儿来找她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她还是存了一分希望。
不过,失落过去,她见到宋翎还是很高兴的。
她笑容亲切,走过去,轻轻拍了一下对方的肩膀,“宋翎!”
“嗯!”宋翎依旧十分沉默的模样,眼神却柔和,与方才面对风宸和尉迟狂歌时,截然不同。
宋汐又看向客厅中唯一的陌生面孔,上下打量了一下,只觉得这青年长得阳光正直,充满正能量,便笑着问风宸道:“这是谁啊?”
她言语亲切自然,风宸也笑的如沐春风,可见两人关系紧密,让尉迟狂歌啧啧称奇。
自风青岚与风宸离心之后,风宸除却以前认识的朋友,他已经许久不曾看见风宸这么亲近人了。而且,此次见风宸,明显感觉出他的不一样,身上的忧郁不再,整个人感觉像是重新活过来一样。这让他很不解,风青岚,才去世没多久不是吗?这人,应当对风青岚感情很深才是。如今这样,又是为那般?不过,这些都属于私事,他也不会傻乎乎地问出来。
风宸热情地介绍道:“这是尉迟狂歌,我在青州时认识的好朋友,也是青州刺史尉迟龚的次子。”
尉迟狂歌出现在宋汐不曾插足的青州三年,宋汐既觉得新奇,又觉得叹惋,她人生中唯一错过风宸的空白段啊!在这期间,他又交了多少她不认识的朋友,做了多少她所不知道的事。
风宸继续给尉迟狂歌作介绍,“狂歌,这是我的,我的一个很重要的朋友,宋汐!”
说到中间,他顿了一下,似不知道怎么说,想说亲人,可是风宸的身世如此高贵敏感,有什么亲人是众人不知道的。想说情人,爱人,又怕宋汐生气。她一直对两人发展成那种的关系有些抵触,尽管极力隐藏,聪明如他,又怎会看不出来?
尉迟狂歌直觉这里面有猫腻,朋友就朋友,怎么还加个“很重要”,这到底是有多重要啊,作的介绍竟与自己不同。
看这面生的,以往也没听风宸提过,像是不久前才认识的。风宸的神色也有些古怪,这欲言又止的,带着一种隐晦的压抑。宋翎和风宸都如此在意的人,他真是对这个人越来越好奇了!
两人相视而笑,算是就此认识了。……
与风宸打过招呼之后,宋汐便和宋翎出了大厅,走在花园里,也有个空间叙旧。
宋翎不喜欢与自己以外的人打交道,跟自己在一起,他还会说几句话,若是旁人在场,他是能不开口就不开口的。
两人走进一座亭子,在石桌旁坐了下来,四周清净无人,倒也是个谈话的好地方。
宋汐问道:“宋翎,你怎这时候才来?”
从两人分开到现在,也将近两个月了。以宋翎的本事,赶路半个月足够了。何况,青州宸王府再好找不过。
“受了点伤,养了一段日子。”宋翎低下头,淡淡地说道。
那日,黄沙道旁,他一人斩杀了几十名杀手。
这都是些身手不凡的人,而他的实力大打折扣。血战完毕,拼着最后的力气,离了现场,是不想让自己的尸体落入善后的敌人手中。不想让孤承碧还活着的事实,为人知晓。
如今,活在这世上的,唯有宋翎,生也好,死也好,只为了那一个给与他新生的女子。
缘分真是很奇妙的东西,明明他苟延残喘,只为了赎却罪孽,等死而已。
偏偏她却买回了他,她的日子这样平静休闲,让他做的,也不过是最最普通的事情,偏生他就得了趣。
她在家务上如此依赖他,好似,没了他就不行一样,让他觉得,自己很被需要。心里有一种满足,比当初被父亲夸赞,成为家族的骄傲,成为整个漠北仰望的存在,还要来的真实踏实。
他似乎,找到了人生新的意义。
平静,安定,简单,低调的生活,远离刀光剑影,尘世浮华。
慢慢地,他发现这个人也不简单呢!她看似散漫无为,实则是活的太通透,那是一种,千帆过尽,洗尽铅华的大彻大悟。
她穿的最普通的衣裳,过着最粗糙的生活,给人的感觉却并不平庸,反而有一种有经历堆积出来的超脱无畏。
让靠近她的人,不知不觉就被吸引,这是一种人格魅力,不一定会发酵成爱情,但就是会有一种难以割舍的感情。不管她平凡也好,富贵也罢,只是单纯地想跟在这人身边。
他说得简单,宋汐却听得直皱眉,盯着他上看下看,颇有些紧张急切道:“伤哪儿了,严重吗?”
当初扔下那么一个烂摊子,想必宋翎吃了不少苦头,更甚者,面对那些杀人不眨眼的杀手,能活下来已是万幸。宋汐现在真的很庆幸,宋翎能四肢健全地站在她面前。
见她一脸关切,宋翎轻轻勾起嘴角,摇了摇头道:“无事,已经好了!”
宋汐却不肯善罢甘休,“身上可有险些致命的伤口?”
宋翎犹豫片刻,还是点了一下头,却没有说是哪里。
伤也好,痛也好,他总是习惯独自承受,即便是要命的伤痛,只要不是心里的伤,对他来说都没什么。
接受过万次挑战的人,再重的伤他都受过,只是往往这个时候,对手都已经死了,故而,他总觉得没什么。所谓的不败神话,从来不乏血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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