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k 71:不写爷们红哪能叫同人?-《大叔在幻想乡》


    第(1/3)页

    现在,我想说的是我自己的故事,这是一个关于感情与复仇的故事。

    当然,我讨厌拿感情说事,可是,这件事情就是发生在了自己的头上,想甩也是甩不掉的。

    那是一场还算过得去的感情吧,在一个看起来合乎常理的时间里,一个合乎常理的地点,开始一段惯性式的感情。

    当然最后的结局是被毁灭。

    再度来重头细看那段缠绵的时光,毕竟那是一段最终被毁灭的感情。

    毁灭的元凶是当地的地主,武藤家,被失控的我屠戮得一干二净,从上到下,我甚至不知道我自己是怎么做到的。

    只记得那天晚上,是一个血腥的夜,我整个人就像魔鬼一般疯狂……

    最后我不敢继续留在原来的那个地方,每次一看到那个地方,我就特别的害怕,怕回忆到痛苦。

    离开后,带来的幻觉再也没有继续不间断的折磨我,一给我了一点复原的时间。

    现在,我回到了最初的起点——森林,已经在森林里结识了一些猎户,在那些猎户的带领下,短短一个月的时间,我也成为了一个合格的猎户……

    讽刺的是,在这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居然让我忘了那一段时间所有与她相处细节,毕竟对我而言,那段感情已经模糊……

    一个多月洗刷掉过去,足以证明我的内心治愈能力的强大,曾经破碎的心奇迹般的归位了。

    我走在县城大街上中。背着一些动物的皮裹,打算来兑换着一些农作物来讨生活。

    胡子邋遢,那与众不同的短发显得特别冷峻,面孔也显得有凌有角,加上猎户那怪里怪气的装扮,特别是我脖子上那像纹身一样的奇异符文,如若从远处看,只会觉得我整个人很粗犷。来到这个时代不足半年的磨练,我早已不是以前那个听天由命不思进取的小青年了。

    拥有了一个不堪回首的过去,还有一个未知的将来,让我显得像个有故事的人。

    现在已经到了严寒的冬天,气候也到了冻人肉的时节,我披着棉袄,里面裹着着坚硬的皮革,漫步在县城中,等待着……

    我身上的那是一件腹部有明显缝补的痕迹的棉袄,它已经很是破旧,如同乞丐装一般满是补丁。但是至少保暖是没有问题的——毕竟这件棉袄对于我而言是具有巨大意义的,它是我的那个她亲手给我做的,它寄托着我内心最柔弱的情感。

    ……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