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你三尺我三尺半-《不修》

    王天终年在后山修行,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王天虽然痴迷修行,但也会有厌烦的时候,极致厌烦之时,王天便看书,也只能看书,因为只有书,多年积累下来,他自己也不太清楚自己究竟看了多少单位的书,如果拿出他看过的所有书就算是论斤称想必也要很久,几天几夜方可知道,书读的这么多才学必然不低,在他看来他的才学几斗,几车,这些计量单位对他无法奏效,总之他认为自己极高,极高,至于究竟有多高他自己也不太清楚,他说自己绝对比好几层楼还要高很多,或是摩天大楼那么高?那么多书中他记得一本书,并且记得书名,叫《神仙事》,他看了那么多书,其中能够让他记得名字只能说是寥寥无几,而这本《神仙事》之所以让他记住了名字,不是因为什么丰富的内容,也不是什么璀璨的问题,更不是因为什么其中玄而又玄的内容,只因为——带图,这本书是后山书中极少数的有文字的图册,而且图上大部分画的是仙女,当然王天喜欢看这种类型的图册是那两个女人上山之前的事情了,书中有个故事,说起来其实极为无聊,那便长话短说。

    从前有个两个仙人,王天很不喜欢这些故事的开始用从前两个字,一讲从前就好像是骗小孩子一样,王天讨厌小孩子,这大概是那个时候王天觉得图册唯一美中不足的地方了吧,难道从小孩子开始就应该喜欢仙女图了?他们一个叫王远,一个叫麻姑,一次他们相约到蔡经家去饮酒。

    相约那日来到,王远早早来到,见麻姑没到,便吩咐侍者去请麻姑。

    不一会侍者在空中向王远禀报说:“麻姑命我麻姑命我先向您致意,她说已有五百多年没有见到先生了。此刻,她正奉命巡视蓬莱仙岛,稍待片刻,就会来和先生见面的。”

    王远点头示意,耐心的等着。一会麻姑到了,蔡经家的人这才见到,麻姑看上去似人间十八九岁的漂亮姑娘。她蓄着长到腰间的秀发,衣服不知是什么质料制的,上面绣着美丽的花纹,光彩耀目。

    席间,席间,麻姑对王远说:“自从得了道接受天命以来,我已经亲眼见到东海三次变成桑田。刚才到蓬莱,又看到海水比前一时期浅了一半,难道它又要变成陆地了吗?”

    王远叹息道:“是啊,圣人们都说,大海的水在下降。不久,那里又将扬起尘土了。”

    沧海桑田。

    王天和那个很干净的家伙那一刻的交手,那个干净的家伙所使用的力量就是沧海桑田的力量,也就是时间的力量,时间的力量本就恐怖,而时间的力量在这个很干净的家伙手中不能够用恐怖来形容,这个很干净的家伙对时间之力的领悟到了寻常天才想都不敢想的地步,三尺之内,有他无敌,时间如驱臂使,如蛇一般的灵活,如尘一般的细微,也如天空一样的广阔,各种变化了然于心,周身三尺的时间是属于他的时间,三尺的绝对权力。

    那时用身体真切的感受着时间智力的王天觉得三日得道的传说愈加的有意思起来,对这个很干净的家伙也是愈加的感兴趣,一夜间,无尽桃林化青海,世上何人识得?世上何人敢识得?

    唯我王天!!!

    战斗是从那个很干净的家伙认真的剥白皮面饼开始的,很干净的家伙一次次动作,重复的动作,认真的动作,一模一样仿佛不知疲倦的动作,就这样产生了一种韵味,叮咚,叮咚,山间的小溪由上而下在欢快的奔流,潺潺的流水,散漫而又渺小,渐渐的,小溪开始肆无忌惮的奔流,树林少了,鸟儿少了,视野却更加的宽广,水流的奔腾声也更加的有力,甚至的雄壮,小溪成了大河,水的至柔韵味,忽而,来了一个声音,悠远,绵长,动人心魄,不知不觉心便流入了其中,心融合在了其中,仿佛任何东西都可以融合在其中,至柔之水也不例外,世上任何事物都拿至柔之水无法,既然无法毁灭那么只能融合,在这声音下一条条大河出现在了王天的身旁,王天耳边能听到那汹涌澎湃桀骜不驯的水流声,能听到那绵长的声音,而那声音如同针线一样把月天周身的桀骜不驯的大河一条条串在了一起,河水奔腾的声音猛然消失,好似猛然一紧,一张张没尽头的网出现了,出现在了王天的周身,逃不掉,只能身在网中,网上一条条的线,密密麻麻好似无尽的线,猛然间以难以躲开的速度从各个角度毫不留情的刺向王天,看似温顺的毒蛇终于亮出了它狰狞的毒牙,贪婪的撕咬而去。

    时间为网无人能逃,时光是线,一线一刻,假如入无尽的线穿体而过,无尽的刻被剥夺,即刻立死,别说是人类,谁能抵挡无尽的刻之侵蚀剥夺。

    也是那一刻,能真正了解这些的唯有那个很干净的家伙和承受者王天,当然不是所有承受者都能了解看懂这玄奥,譬如其实正在被那个很干净的人用时间之力攻击却浑然不知,以为这是这场战斗只是王天和那个家伙两个人战斗的初雪,感觉不到的攻击不代表不存在。

    两层的差距,不可以道计。

    王天不知道初雪是不敢对这个很干净的家伙出手还是天真的以为这个很干净的家伙遵循什么侠义风范,不对女人小孩出手,心中有底线就算是死都不会碰触,无论哪种王天都已经把初雪定义为了笨,她的表现实在算不得聪明,加上人情分也不可以,初雪从待定区被王天挪移到了笨区,王天一直认为但凡女人总是脱离不了笨的枷锁,好吧,除了那个该死的漂亮的不像话的家伙除外,王天其实真的讨厌这个话题,讨厌话题自然是一位话题里有个更加让他讨厌的女人,而他本就不该讨厌任何东西的。不要问王天为什么那么多厌恶讨厌,之前本来是没有的,只是凡事的意外,使得王天觉得这天下这世间自己都可以厌一厌,他们应该被厌也活该被厌。虽然讨厌但王天还是得承认如果是那个女人在他对面,一定会第一时间离开自己身边,她知道自己即使攻击那个人也没什么用,唯一能做的自然是不给王天天麻烦。

    所以说初雪还是笨。

    傻人一向有傻福,初雪仍旧安然无祥,谁让初雪的男朋友是王天呢?!谁让王天要保护初雪呢?!谁让王天有三尺半呢?!

    你周身三尺,有你无敌。

    而我有——三尺半。

    你时间。

    我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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