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 壹陆年贰月叁-《踏异世之赤尼尔》

    不知不觉就写了七十多章了,确切的说是七十七章,离我最初想的一百大章的中篇故事已经很近了,傻傻呼呼写了半年,也是够可以的。

    我总喜欢以“最初”这两个字来作一些评判,但是我也没想到,仅仅是写一些自己想表达的东西,日子越久,会越来越沉入其中,越加觉得这个故事值得我写下去,值得我用心雕琢。

    说真的,写小说真的很枯燥,仅有的几个好处,其中之一就是在和别的人交谈的时候看似无意,实则有意的说出来,给自己加一点,自以为能增光的脸面。

    另外么,就恐怕真的是那种不愁的人,用来消磨时间,顺便提升点自我价值。世间烂人这么多,我只是还有一部分是干的,一点是脑子,另一点是手。

    如果有人问我;“喂,傻逼!打游戏的人那么多,难道你不打游戏?”

    “打呀,现在游戏的这么多,还会有不打游戏的人?”

    反正我是打游戏的,可是若是拿打游戏的时间和写小说来作对比,大概比三七多一点,四六少一点。若是一定要说清楚的话,大概也就3.1415926到3.1415927之间。

    半年写的这么少,有时候确实是懒得写,有时候就遇到所谓的瓶颈期,耽搁三四个礼拜也是常有的;但真正的其实是硬件跟不上,心有余而力不足,可能几年以后,我现在所想要的都会有,但是肯定没了现在这份两耳不闻窗外事,天高任我游的“气概”。

    《雪中》有一句话说的挺好;世事无奈人无奈,能说之时不想说,想说之时已是不能说。给十八岁前的我,如果那时候多对身为长辈的他多说说话该多好,直叫人有言相倾无人听。

    《盗墓笔记》里有一句也不错;有时候总觉得,人的成长,是一个失去幸福的过程,而非相反。

    最后,再多挪用一句;“很多东西,一开始你会觉得无法接受,但是一旦你接受了,也就那么回事而已。

    “哈哈哈哈”大笑四声,吐尽胸中戾气。

    敛清风

    枯树寒枝似老虞,两重润雨复凝之。

    履粘冻泥混青丝,老烟熏云怜垂髫。

    窗启为雨之至笑,清风不识我而识。

    挥袖执酒任沾衣,我辈青衣举伏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