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通过这半年来的相处,林越知道尹诚在这个男尊女卑的世界中是一个尊女鄙男的另类,只要见到有女人被欺辱,不论对方是三、四岁的幼童,还是八、九十的老妪,他都会毫不犹豫的出手。 见尹诚面带寒意,那领头壮汉不禁后退了一部,他的本能告诉自己,眼前这个有点像极乐馆里‘兔儿爷’的小生,是个非常厉害的狠角色。 林越上前问话:“你们是何人?为何在这里抢人?” 领头壮汉疑惑道:“阁下是?”他看着林越有几分眼熟,莫非是什么大人物?在情况未明之前,把姿态放低是很必要的。 林越说道:“在下五城兵马司西城区分衙都察院院长林越。” 领头壮汉暗道,难怪如此眼熟,极乐馆毕竟要在京城混,很多事情都要非常上心,而这个领头壮汉一直是在做这个讨债、抢人的活,对于京城的基层实权现管们自然要都认识,不然怎么展开工作,只是相对于别人,林越这半年来还是低调的,西城区又没什么油水,极乐馆的人也不是常来,只是在这里吸收几个有资质的女孩罢了。尽管这里的人知道极乐馆是做什么营生的,但是为了家里男丁,他们也会将这些女孩买进火坑。 领头壮汉行礼道:“见过林院长,不知两位大人为何出手阻拦我等?” 林越没有正式回答他只是问道:“你们为什么要过来强抢民女?” 领头壮汉心中暗道:这事本来就不该归你们管!! 想是这么想,但是嘴上还是客气道:“回禀两位大人,这女子已经和我们极乐馆签了卖身契,她已经不是民女了,而是一个女|奴,我们要带她回极乐馆。” 那个女孩连忙哭着说不要,林越皱起眉头:“方小姐是自然人,若是他父亲画的压那也不可作数。” 这个自然人法令也是当年的小胖子王周康帝弄出来的,意思就是凡十六岁以上的平民都可归纳为自然人,自然人除非自卖为奴,否则不能代为进行买卖交易,有的贫苦之家可能过不下去了,父母变卖自己的孩子,这些很常见,但是如果孩子过了十六岁,除非本人同意,就是父母也不能擅自买卖。 今天这件事虽说还不能知道的很完整,但是也很好猜,这位落魄的方小姐被她父亲给卖了,还是卖给了极乐馆,现在方小姐已经年满十六,是个自然人,她的父亲按律是无权卖她的。 这几年天下不太平,奴隶市场日益火爆,几百年前小胖子王所下的这道法令已经被破坏了不止一次,人们对这条律令也不怎么当真了,可是在公共场合提提还是有作用的。 那领头壮汉忙道:“这里也有方小姐的签押。”随即便拿出了一张字据。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