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章 体系渐成-《汉末文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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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是寻来姜恢,询问其是否愿意使其妻担当他文家的管家,辅助阿母掌管文家事。又见得,若是姜恢和其妻都为文丑奔波做事,那其女姜可儿就不能让其独自呆在家中。

    承诺解决方案有二:一是使姜可儿紧随他二人之一,权做打下手,薪俸同一般工人相若;二是其一家搬出祝口里,入住文家,姜可儿自可跟在其母身边,也不用担心其安全问题,还能免除其二人的奔波劳累之苦。只是如此一来,他姜恢可就坐实了文丑家臣之名。

    姜恢当时并未决策下来,毕竟关乎到他一家的去留问题,不得不慎重。次日,就见其携带妻女及一应财物行装,赶来官寺,并入住到文宅中了。

    至此,文宅才又重新平稳下来。

    除去教育、商务之事外,还有调节乡民诉讼一事,被文丑交由了乡三老姜承的一名弟子手中。并且延请其中数名弟子作为他的属官,分管乡中诉讼、衙狱之事。其中应招而来的都是亲善文丑之人,自然就包括,那青布儒袍、方正脸颊的中年儒生,还有那名年轻有急智的张腾云!

    另外寻了一士子,负责俘虏的事务安排、赏罚巨细之人。当然,俘虏的看押问题还是由桃林塞军卒和由游徼柳仲率领的乡内青壮,共同完成。

    另寻一人总览乡中的文书之事。

    最后任命乡佐王冲和游徼柳仲分别为他的第一、第二副手!若是他不在沙河乡期间,文事一律由王冲负责;武事一律由柳仲负责。

    至此,沙河乡才算建制完全,不过却远超出了寻常乡里的规制。俨然是一座县城了,只是没有城墙和正式编制罢了,文丑任命的这些人都是以其私人名义任命的属官。并不在正规官籍之列。

    若是县令、县长的属官、私吏,是可以列入官籍的,国家也会按照品秩发放俸禄,以及提拔升迁。而文丑这种就不行了,需要文丑自己掏腰包发放俸禄。

    说到底,这只是文丑的私人任命,准确的来讲,对于乡中黔首是没有约束效力的。

    但是,因为文丑其人在乡中具有莫大的威信,所以乡民乐的承认文丑分派的众“官吏”。也使得,文丑的各种施政措施,得以顺利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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