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离乡-《铁血屠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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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天冲着岸上的尼凯摆了摆手,心里略微有些难过,只不过更多的是兴奋,他终于离开龙山镇了。

    尼玛在两天前就已经被送走了,想起小丫头哭红的眼睛,罗天的嘴角带起一丝笑意,这个家里对他最好的,自然就是尼玛了,他这具身体只有十六岁,可是罗天前世已经活了二十多年了,在他心里,早就把尼玛当成妹妹,他这次要不是为了上学,说什么他都不肯把尼玛落下的。

    罗森娜对于他的离开,自然是松了一口气,罗天想了半天,还是没有把投毒的事儿和尼凯说,既然能够躲开,那自然也不必在这上面付出太多。

    从龙山镇坐船到达银月城只需要三天,现在离开学日期还有近一个月,考虑到赫卡的怒火,尼凯还是让他早一点走,听说兰奴蒙那伤恢复的并不十分好,罗天那一下实在是太狠了点。

    罗天对于这一点非常的赞同,这几天睡觉的时候,他被那团火红色的斗气吓醒了好几回。

    “那就是斗气啊!”罗天羡慕的叹了一口气,“这斗气也是蛮帅的嘛!”

    祖神大陆上对于职业划分很简单,战士、魔法师、弓箭手,人数最多的自然是战士,按实力划分,战士分为斗士、武士、武师、大武师,每个阶段又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再往上就是武圣了,那可是如同神仙一般的存在。

    另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便是教庭了,能够疗伤的牧师是受所有佣兵团欢迎的职业,可是更让人们害怕的,是宗教裁判所里的卫队,他们的功法号称来自神的力量,不同于魔法和斗气,然而见识过其威力的人,从来都没有活下来的,这也给他们增加了更大的威名。

    然而这一切和罗天并没有太大的关系,就算经历过穿越这样神奇的事,他也并不相信有神灵,更不会去教堂礼拜。

    至于实力,罗天也不是很在意,他只想舒服的活下去,相对于名声,他还是比较在意用起来够不够帅,毕竟他要征服的是女人而不是天下。

    要泡妞,光有帅是不行滴,钱也是必要的条件!

    摸着腰鼓囊囊的钱袋子,罗天脸上露出笑容,那里是整整五百金币,对于他来说,可是一笔巨款啊!

    “老子终于有钱了!”

    对于罗天来说,他已经距离梦想中的生活越来越近了。

    紫荆王国中,一个金币可以兑换十个银币,一千个铜币,而一个馒头,也只不过一个铜币,换算成前世,这可是15万啊,这还只是他一年的生活费,换成以前,他哪敢想这种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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